保险:投资趋于理性

2014年10月15日16:3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保险:投资趋于理性

  今年10月,针对市场热销的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中国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向消费者阐述上述产品的特征及重要事项,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这则公告的发布,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中国股市进入持续的低迷状态之后,保险的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对非传统险、特别是投资连结险有了新的认识。

  ■投连产品出现销售回落

  截止到2001年第3季度,全国投资连结、分红和万能寿险等新型产品的保费收入为234.96亿元,占全部保费收入的24.5%,占新单保费收入的 52%。应该说,从总体情况看,非传统型寿险的销售仍然处于上升状态。可是,今年下半年国内金融市场的突然变化,却使与股市联系更为密切的投资连结保险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由于其投资回报率出现负增长,消费者在购买这种保险时,变得更加谨慎。记者曾听一些保险业务人员说,上半年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个人保单很平常,但下半年则少多了。

  平安保险公司1999 年10月开始在上海试点销售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目前这种产品已经陆续推广到了全国60多个城市。平安本身也依靠投连产品的热销而大幅提高了其保费收入,同时也为自己争取了大量高收入的消费群体。据悉,到2001年,平安投资连结保险的总保费收入已经接近80亿元。另外,在平安寿险的新增保单中, 40%以上的新契约是投资连结保险。

  然而,在今年8月2日的平安投连公告上,平安投资连结3个帐户中的平安基金投资帐户上,第一次出现了投资回报负增长率,其卖出价月增长率为- 2.9292%。据介绍,今年7、8、10 三个月,由于受到股市大幅下跌的影响,平安世纪理财的发展帐户和基金投资帐户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

  ■消费者需要信息披露更加透明

  事实上,投资帐户从短期看,无论赢亏都很正常,不过,对于部分消费者而言,由保险公司的专家投资还会出现亏损却很难接受。应该说,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在向消费者推销投连产品时,向保户夸大投资连结保险的增值能力,是造成后来引起消费者心理反弹的重要原因。代理人在介绍时经常用一两个月的增长率来强调投连产品高回报,却很少告知这种产品潜在的风险性。一旦股市出现大幅波动,消费者产生某种类似受骗的感觉也就在所难免。很明显,在中国保监会的公告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提醒消费者认识到投资保险的风险性。

  从下半年开始,各保险公司都已经加强了对本公司代理人的培训,要求他们在推销产品的时候,必须用公司统一发放的产品说明,并要告知消费者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同时,告知消费者投保中所需要负担的相关费用。

  ■分红险成为2001年的大赢家

  在投资连结遭遇挫折后,分红险成为2001年保险市场上的大赢家。据统计,北京保险市场上的分红保险占到整个保险业务保费总额的一半以上,远远超过了投资连结保险的份额。

  在分红型寿险市场看好的情况下,财产险公司也纷纷进入投资型保险领域,推出有固定回报的家庭。

  业内人士指出,分红险走俏市场的重要原因在于,由于这种保险在保障功能的基础上,能够保证固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国内消费者稳健的投资理财习惯。根据有关调查,在希望购买人身保险的消费者中,大约有三至四成倾向于购买分红保险,比希望购买投资连结型保险的消费者多一到两成。不过,从国际市场的情况看,投资连结保险仍然是市场上的主流产品,而购买投资连结保险的消费者也多为收入较高的中产阶级,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是一个无法放弃的消费群体。据了解,已经有保险公司准备在明年加入投连险的争夺。

  相关阅读:

  赵利民律师-一级医疗事故赔偿相关定义和解释

  一级医疗事故赔偿相关定义和解释 1、医院提出的赔偿金额合理与否要看具体情况不说费用项目还和所处的省市不同经济生活水平不一样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另外还有头医院过错的程度等计算也比较复杂一般来说五万应该是少了 2、所以建议你赶紧找律师介入或者咨询一下……[更多]

  河北承德律师推荐:赵利民律师

  河北承德律师推荐:赵利民律师 赵利民律师 专长领域: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电话:15833245663 Email:1518846378@qq.com 执业机构:河北山庄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8200910805560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碧达商务写字楼13……[更多]

  承德赵利民律师:浅谈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

  浅谈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 在我国,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据统计,2004年度全国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达133,000多家。如此多的企业法人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那么其被吊销执照后的法律地位如何呢,是否还享有诉讼主……[更多]

  赵利民律师:中介费能重复收取吗,如何避免掉入中介的陷阱?

  赵利民律师:中介费能重复收取吗,如何避免掉入中介的陷阱? 一、中介费能重复收取吗? 租房子一般中介费都是按照成交价一个月的租金,只交一次,就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收费标准,即便连续租很多年,也不用再交中介费。要是房源出租,找一个房客的话,中介费……[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经营规则知识排行榜
经营规则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