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李永忠:《决定》最大亮点是突显宪法至高无上地位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制度反腐专家,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李永忠认为,四中全会《决定》的最大亮点是突显了宪法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曾几何时地,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席高举宪法都保护不了自己的生命安全时;当无法无天的十年文革带来史无前例的浩劫时……
当我们有过这一系列惨痛的经历后,我们终于明白,“徒法不足以自行”(见《孟子·离娄上》);我们终于知道,必须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邓小平1980年“8.18讲话”语),我们终于懂得,必须“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习近平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讲话)。
李永忠以为,万众瞩目的四中全会,不但确立了宪法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而且作出了由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的战略规划,更重要的是进行了通过深化改革“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的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