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华炳啸:可在最高法下设宪法法院 形成违宪审查的司法审查机制
宪法学者、西北大学政治传播研究所所长华炳啸华炳啸认为,要将宪法落到实处,才能保证改革的成果。为此,他建议制定宪法监督法,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同时,可在全国人大下面设立一个宪法委员会,形成违宪审查的政治审查机制。
此外,可在最高人民法院下设宪法法院,形成违宪审查的司法审查机制。也可以赋予全国人大宪法委员会高于宪法法院的地位和效力,但应由《宪法监督法》以及相关的违宪审查程序规则予以明确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