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审案完胜: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成功案例
2007年12月3日,甲与乙签订货物买卖框架协议,约定乙以赊销的方式购买甲的打印机。2007年12月4日,甲、乙、丙三方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丙在100万的限额内对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08年1月,乙尚欠甲货款85万元。因此,甲将乙、丙起诉。
一审,乙、丙没有到庭,历下区人民法院缺席判决:
一、乙支付原告甲货款85万元;
二、被告丙在金额100万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丙没有收到一审判决,等出售房屋时,才知房屋已被法院查封,错过了上诉期,因此,只得申请。
再审过程及结果
丙以甲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甲的签名并非甲亲笔所签,一审判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为由申请再审,并申请笔迹鉴定。经鉴定,《最高额保证合同》上甲的签名确实非甲本人所写。据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提审,并做出终审判决:
一、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即被告乙支付原告甲货款85万元;
二、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即被告丙对上述款项在其提供担保金额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至此,本再审案以丙的完胜告终
相关阅读:
北京律师特别推荐:程洪波律师
北京东城区律师特别推荐:程洪波律师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职业,现为在北京市浩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承办刑事、民事、经济等各类案件数百余起,为多家顾问单位提供资产并购、公司企业设立或重组、合规经营、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顾问……[更多]
创新清收方式 提高资产质量——丰南联社积极进行债权转让
创新清收方式 提高资产质量丰南联社积极进行债权转让 不良贷款的出现越来越多,转让无疑就是清收的一种新方式。如何开展债权转让,创新模式,提高资产效益。下面由法律快车为您介绍丰南社如何创新清收,提高资产质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自省联社开展案件专……[更多]
债权转让和权利质押的区别
债权转让和权利质押的区别 物权法草案(第五次审议稿)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更多]
机动车债权担保抵押办理程序
机动车债权担保抵押办理程序 申请人 1、必须据实填写《机动车/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提交合法、齐全的申报材料: 2、抵押人和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5、申报条件与材料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