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法定职能

2014年11月20日11:2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消费者协会法定职能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指导下的各级协会履行以下七项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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