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几点思考

2014年11月25日15:3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此类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极易引发上访,且对有些纠纷的处理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该类案件的处理已成为法院审判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鉴于以上原因,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着重调解和鼓励当事人和解。下面就如何审理好此类案件提出几点具体意见,供审判中参考。

  一、关于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我国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承包单位。因家庭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以承包方的代表人为诉讼当事人。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对承包方全体家庭成员具有约束力。

  二、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的案由问题

  案由涉及案件的性质,应在案由中表述清楚是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还是其他方式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这直接涉及准确认定法律关系性质和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家庭承包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人人有份的承包,以农户为单位进行承包,承包地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承包过程中强调公平,人人有份,承包地具有社会保障和福利的性质。其他方式的承包,是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主要是“四荒”、果园、茶园、鱼塘等其他不适合家庭承包的标的物。通常承包给有经营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在承包过程中强调效益,谁有能力谁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能承包;而且适宜家庭承包的土地也不宜进行其他方式的承包。

  对此加以区分的意义在于因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的主体、方法、原则和承包地的功能等方面,都存在重要区别,法律对这两种承包合同提供的保护也是不同的。依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的说明,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家庭承包的具有实行物权性质的保护,而对其他方式土地承包合同给予的是债权性质的保护。所谓物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而所谓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只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里的特定的权利就是债权。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是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这种承包经营权有排他性和长期稳定性。如果对家庭承包经营权实行债权性质的保护,将会出现随意变更、中止合同,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这不利于承包关系的稳定。对其进行物权性质的保护,是把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具有排他性的物权关系予以规范和调整,加大了对家庭承包的保护力度,对保障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此类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极易引发上访,且对有些纠纷的处理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该类案件的处理已成为法院审判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鉴于以上原因,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着重调解和鼓励当事人和解。下面就如

  三、关于收回承包地的问题

  发包方应当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依法签订后,发包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情形之外的理由,请求收回或者调整承包土地的,法院应不予支持。即使双方在承包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款(如:约定如承包方欠承包费应解除合同),也应认定该条款无效。如:郭某与该村村委会之间签订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土地面积 15.64亩,合同期限30年,如郭某欠承包费,村委会可以收回相应面积的承包地。2001年6月10日,村委会以郭某没有交纳2000年、2001年土地承包费为由诉至原审法院,要求收回承包地2.4亩。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对村委会的诉讼请求不应支持。因为我国法律对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的是物权性质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实践中确实存在农户欠村委会承包费的情况,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可以指导村委会以给付承包费为诉讼请求进行诉讼,而提出这种诉讼的前提是应有证据证明是合理收费。而其他方式的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款,在承包方违约的情况下,发包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某甲系某村委会以外的人员,某甲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期限4年,如发生某甲欠承包费的情况,应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某甲只予交了2002年度每亩20元的农业税和排水工程费,尚欠2002年度承包费11800元。村委会为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及索要承包费将某甲诉至法院。本案应属于其他方式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我国法律对这种承包经营权给予的是债权性质的保护,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费,发包方以此为由要求终止承包合同的诉讼请求应该得到支持。

  实践中还存在村委会以经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讨论通过为由,强行收回家庭承包的土地的情形。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的内容”。因此,法院对发包方以此为由要求收回承包方土地的诉讼请求,亦不应予以支持。

  四、关于承包期限的问题

  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核心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方面,也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家庭承包应当有足够长的期限,以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定性和稳定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的承包期限是法律要求的期限,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达不到这些期限的,应当按照该条规定修改承包期限。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比该条规定的期限更长(例如,将耕地的承包期限确定为50年),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认定为有效。而其他方式的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如:被告刘某与村委会1995年签订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为5年,在合同中注明:合同期满可以续延合同。在2003年3月,村委会提出合同期已满,要求解除合同;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该案即属于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不足30年、承包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的情形,显然,村委会认为合同期已满的主张是不能成立的。承包方以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之前签订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短于该法规定为由,请求延长承包期的,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对承包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者期限的,所附条件或者期限应当认定无效,但其他方式的土地承包合同除外。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已经发包方同意并实际经营一年以上的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自实际承包经营时取得承包方的权利,承包期限亦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处理。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此类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极易引发上访,且对有些纠纷的处理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该类案件的处理已成为法院审判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鉴于以上原因,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着重调解和鼓励当事人和解。下面就如

  五、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

  家庭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如:某农户只有老夫妻二人,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了本村土地8亩,该农户二人相继死亡(该二人有四个子女,其中一人生活在省会城市),其承包地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人人有份的承包,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承包土地,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如果允许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就会出现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以享有物权性质保护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情况发生,这就违背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规定设计的初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权利,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的继承人是不能享有该项权利的;即使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因为该继承人已经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到了其应该享有的份额,如再允许其继承,就破坏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平等原则。但家庭承包地为林地的应当允许继承,作出这种区分的主要原因是,不同性质的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差异较大。一般来说,耕地的投资见效较快,多数情况下当年投入当年收益。而林地的投资回报期限长,通常需要数年、数十年才有收益,在幼树成长阶段基本没有收入,允许林地进行继承,才能切实保护承包方的收益权,调动承包方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其他方式承包合同,承包人死亡的,在承包期内,其继承包人可以继续承包,直至承包合同到期。应当允许该种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是因为这并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

  根据的规定,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旦抵押给银行,承包方万一不能如期偿还贷款,如银行依法行使抵押权,农户可能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失去生活保障,甚至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其他方式承包的主要是“四荒”等土地,这些土地不像耕地、林地和草地那样具有强烈的社会保障功能,不必担心抵押后可能失去生活保障,故这种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七、关于承包期内承包方自愿交回土地的问题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此类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极易引发上访,且对有些纠纷的处理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该类案件的处理已成为法院审判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鉴于以上原因,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着重调解和鼓励当事人和解。下面就如

  对于在土地调整时,由于户在人不在、外出打工等原因,没有分到承包地,现要求发包土地的,除农户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的情况外,该农户应得到承包地。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在新一轮承包时,还有权依法承包土地。法院不宜以原承包方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没有实际耕种来推定其放弃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八、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问题

  应该依法保护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合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对于发包方禁止流转或者强迫流转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法院应当不予支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不得以流转的收益抵顶承包方的欠款。

  九、关于机动地的问题

  对此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如果农户除承包的机动地外还有家庭承包的土地,对这种机动的承包经营权保护不宜适用物权保护;如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承包的机动地外无其他任何土地,该种承包的机动地已转化为家庭承包的土地了,对此应采取物权性质的保护。如:某农户除承包的机动地外还有家庭承包的土地,村委会以该农户拒绝交纳家庭承包地外的机动地的承包费为由收回其机动地的请求,就应该得到支持。但如果该农户是因某种原因没有得到家庭承包土地,而村委会为保障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使,而将本村预留的机动地发包给该农户,此种情况下,该块机动地就完成了其用于解决人地矛盾的使命,而成为家庭承包的土地,而应得到物权性质的保护了,不应以农户欠费为由判决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十、关于农民村委会要求承包村里土地的问题

  该类案件不应由法院受理。因为该类纠纷双方间尚未形成土地承包关系,在农民要求村委会发包给其土地的案件中,往往在诉讼时,村委会已按该村的土地承包方案对全村土地进行了发包,即使法院民事案件判决支持了农民主张,在程序中,法院无法决定执行哪一部分土地给胜诉的农民,如果长期执行不到位,必然会引起不良后果。

  十一、着重调解和鼓励当事人和解的原则

  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将祖祖辈辈生活在一块土地上,共同劳动,因此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更应该着重调解和鼓励当事人和解,还应发动多方面的力量进行调解,这对案件当事人是有利的。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此类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极易引发上访,且对有些纠纷的处理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该类案件的处理已成为法院审判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鉴于以上原因,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着重调解和鼓励当事人和解。下面就如

  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是我们在研究去年我市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人民法院审理土地承包案件的重要依据,对于该法实施后的行为,应当一律适用该法。对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前的行为,要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当时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该法的规定。

  相关阅读:

  李科林律师-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出庭怎么办,法院如何审理判决?

  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出庭怎么办,法院如何审理判决? 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指未修订前的《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之规定,只对送达方式作明确的规定,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更多]

  最高法2014年1号司法解释关注涉农纠纷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后仍可起诉

  为妥善审理涉农纠纷,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与诉讼的顺畅对接,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这也是最高法2014年1……[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范本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承包方) (受让方) 地址: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tudi)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tudi)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 承包……[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瀹勬噴褰掑炊椤掑﹦绋忔繝銏f硾椤戝洭銆呴幓鎹楀綊鎮╁顔煎壈缂備讲鍋撳鑸靛姉閸欐捇鏌涢妷锝呭閻忓繒鏁婚弻锟犲幢椤撱垺顎嶆繛锝呮搐閿曨亪銆佸☉妯锋瀻闁圭儤绻傛俊鎶芥⒒娴h鍋犻柛濠冪墵閵嗗啯绻濋崶褏鐣哄┑掳鍊曢幊蹇涘疾閺屻儱绠归悗娑欋缚缁犳﹢鏌℃担鍦⒌婵﹥妞介幊锟犲Χ閸涱喚鈧姊绘担绋跨盎缂傚秳绀侀锝嗙節濮橆儵鈺呮煏婢跺牆鐏い顐㈢Ч濮婃椽骞嗚缁傚鏌涚€n亜顏い銏℃閺佹捇鏁撻敓锟�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海鐭嗗〒姘e亾妤犵偛顦甸弫宥夊礋椤掍焦顔囨繝寰锋澘鈧劙宕戦幘缁樼厽婵犲﹤鍠氶悡鑲┾偓瑙勬礀缂嶅﹪銆佸璺哄窛妞ゆ挾鍣ラ崥娆忊攽閿涘嫬浜奸柛濠冪墪椤斿繑绻濆顒傦紱闂佸湱鍋撻悾顏呯濠婂牊鐓涢柛銉厑椤忓牆绀夐柕鍫濐槹閻撳啰鎲稿⿰鍫濈闁靛ě鍛槸闂佺硶鍓濆玻鍧椼€呴弻銉︾厽闁归偊鍠栭崝瀣煕鐎e墎绡€闁哄被鍔戦幃銈夊磼濞戞﹩浼�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海鐭嗗〒姘e亾鐎规洏鍎抽埀顒婄秵閸犳牠宕欓悩娴嬫斀闁稿本绨辫ぐ鎺撳€块柛顭戝亖娴滄粓鏌熼崫鍕棞濞存粌澧界槐鎺楀礈瑜戝鎼佹煕濡搫鈷旈柛鎺撳笚缁绘繂顫濋鍌ゆФ濠电偠鎻紞鈧繛鍜冪秮閺佸秴鈹戠€n偀鎷洪梺鍛婃尰瑜板啯绂嶉悙鐑樼厱闁绘ê鍟挎慨宥夋煙椤曞棛绡€濠碉紕鏌夐ˇ瀵哥棯閹佸仮婵☆偄鎳橀、妤佹媴閸濄儳銈烽梻浣告啞閺岋綁宕愬┑瀣摕闁斥晛鍟伴悷褰掓煕閵夋垵瀚ぐ搴ㄦ⒒娴h姤銆冮柣鎺炵畵楠炴垿宕堕鈧弸渚€鏌熼崜褏甯涢柡鍛倐閺屻劑鎮ら崒娑橆伓
闂傚倸鍊搁崐宄懊归崶褏鏆﹂柛顭戝亝閸欏繒鈧娲栧ú锔藉垔娴煎瓨鐓ラ柡鍥╁仜閳ь剚鎮傚畷褰掑磼濮n厼缍婂畷妤呭礂閼测晝鈻忛梻浣呵圭悮顐﹀礉瀹ュ洦宕叉繝闈涙川缁♀偓闂佺ǹ鏈崙瑙勫閳ь剚淇婇悙顏勨偓鎰板疾濞戞﹩鍤曢柛顐f礀妗呴梺鍛婃处閸ㄦ壆鐚惧澶嬬厱闁靛鍨甸崐褰掓儓韫囨挴鏀介柣鎰摠缂嶆垿鏌涘顒夊剶鐎规洘绻傞埢搴ㄥ箻瀹曞洨鏆┑鐐差嚟婵挳顢栭幇鏉挎瀬鐎广儱顦伴悡蹇涙煕椤愶絿绠栨い銉︾矋閵囧嫯绠涢妷锕€顏�
闂傚倸鍊搁崐宄懊归崶褏鏆﹂柛顭戝亝閸欏繒鈧箍鍎遍ˇ顖炴倷婵犲洦鐓忓┑鐘茬箳閻g敻鏌℃笟鍥﹂偗婵﹦绮幏鍛村礈閹绘帗鍋勯梻渚€娼ч悧鍡浰囬鐐茬闁汇垻鏁哥壕钘壝归敐鍤藉綊鍩€椤掆偓閹芥粎鍒掗弮鍥ヤ汗闁瑰搫顑傞崑鎾存媴缁洘鐎婚梺鍦亾濞兼瑥鈻撻幇鐗堚拺閻庡湱濮伴埀顑藉亾闂佺ǹ顑嗛幐鍓ф閹烘绠熼悗锝庡墰琚﹂梻浣告惈閻绱炴担瑙勫弿闁逞屽墴閺屽秵娼幏灞藉帯婵炲鍘ч悧鎾愁潖濞差亝鍋¢柡澶嬪椤斺偓闂備胶鎳撻崵鏍箯閿燂拷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瑰瀣椤愪粙鏌ㄩ悢鍝勑㈢紒鎰殕閹便劌螣閹稿海銆愰梺姹囧€楅崑鎾诲Φ閸曨垰绠涢柛鎾茶兌閺嗙娀姊洪崨濠呭缂傚秴锕璇测槈濡吋娈曢梺閫炲苯澧寸€规洘鍨甸埥澶愬閻樻妲遍梻浣虹帛閿氱痪缁㈠幘瀵囧焵椤掍胶绡€闁汇垽娼у瓭闂佺ǹ锕ラ幃鍌氼嚕閹惰姤鍋勯悹浣哥仢缂嶅﹤鐣峰Δ鍛亗閹肩补妲呭ḿ姘舵⒒娴g瓔鍤冮柛鐘虫礈閸掓帒鈻庨幘鎵佸亾娴g硶妲堥柕蹇曞瑜旈弻娑㈠焺閸愮偓顓规繛瀵搞€嬮幏锟�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海鐭嗗〒姘e亾妤犵偞鐗犻、鏇㈡晝閳ь剛澹曢崷顓犵<閻庯綆浜滈惃锟犳煠閺夋寧鍋ユ慨濠冩そ椤㈡鍩€椤掑倻鐭撻柟缁㈠枛鐟欙妇鎲搁悧鍫濈瑲闁绘挻娲熼幃姗€鎮欓弶鎴濆Б闂佹悶鍊ら崜鐔煎蓟濞戙垹围闁糕檧鏅滈悿渚€姊虹拠鈥虫灍妞ゃ劌锕顐﹀箛椤撶喎鍔呭┑鐘绘涧閻楀﹪寮叉總鍛娾拻濞达綀妫勯崥褰掓煕閿濆繒鐣垫鐐茬箻閺佹捇鏁撻敓锟�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土地管理知识排行榜
土地管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柣鎴eГ閸ゅ嫰鏌涢幘鑼槮闁搞劍绻冮妵鍕冀椤愵澀绮剁紓浣插亾濠㈣泛顑勭换鍡涙煏閸繃鍣洪柛锝呮贡缁辨帡鎮╅棃娑掓瀰闂佸搫鐬奸崰鏍嵁閹达箑绠涢梻鍫熺⊕椤斿嫰姊绘担鍛婂暈濞e洦妞介敐鐐村緞閹邦儵锕傛煕閺囥劌鐏犻柛妤勬珪娣囧﹪濡堕崒姘濠电偛鐡ㄧ划鎾剁不閺嶎厼绠栨俊銈呭暞閸犲棝鏌涢弴銊ュ闁宠绋撶槐鎾诲磼濮樻瘷锛勭磼閼搁潧鍝洪柟顔诲嵆椤㈡瑩鏌ㄩ姘闂佹寧绻傜花鑲╄姳閹绢喗鐓涢柍褜鍓氱粋鎺斺偓锝庡亞閸樺崬顪冮妶鍡楀Е闁稿瀚粋宥呂旈崘顏嗭紲闁哄鐗勯崝搴g不閻愬瓨鍙忓┑鐘插鐢盯鏌熷畡鐗堝殗鐎规洏鍔嶇换婵嬪磼濞戞瑧鏆梻鍌氬€烽悞锕傚箖閸洖纾归柡鍥ュ灪閻撯偓闂佹寧绻傞幊鎰板汲閿旂晫绡€闂傚牊鍐婚崝鐔兼煟閵堝倸浜惧┑鐘垫暩閸嬬偤宕归崗绗轰粓闁归棿绀侀悿鐐亜韫囨挾澧涢柍閿嬪灴閹綊骞侀幒鎴濐瀳濠电偛鎳忛崝娆撳蓟閻旂厧绀勯柕鍫濇椤忥拷

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閸涘﹥鍙忛柣鎴f閺嬩線鏌熼梻瀵割槮缁惧墽绮换娑㈠箣閺冣偓閸ゅ秹鏌涢妷顔煎缂佺嫏鍕箚妞ゆ劑鍨绘禒娑欎繆閻愯埖顥夋い鏇稻缁傛帞鈧綆鈧厸鏅犻弻銊╁即濡も偓娴滈箖姊洪崨濠冪叆闁瑰啿閰i崺鐐哄箣閿旇棄浜归柣鐘叉厂閸愌呯煑闂傚倷鑳堕、濠傗枍閺囥垹绀夋俊銈勮兌閻濆爼鏌¢崶鈺佹瀭闁稿鎳橀弻娑㈠箛閵婏附鐝栭梺鍛娽缚閺佸寮婚敐鍡樺劅闁靛繆鎳囨慨鍥┾偓鍏夊亾闁挎繂鐗婄涵鍓佺磼椤旂⒈鐓兼鐐瘁缚缁辨帒螣鏉炴壆绱﹀┑锛勫亼閸婃牠鎮уΔ鍐煓闁硅揪绠戦悡婵嬫煛閸ャ儱鐏柣鎾寸懄閵囧嫰寮崶褌姹楃紓浣割槺閸庛倝銆冮妷鈺傚€烽柛娆忣槸閺嬬姴顪冮妶鍐ㄧ仾闁烩晩鍨跺顐﹀箛閺夊灝鑰垮┑鐐叉閸も晠濡疯绾句粙鏌涚仦鍓ф噯闁稿繐鐭傞弻褑绠涢幘璇插及閻庤娲╃紞渚€宕洪埀顒併亜閹哄秷鍏岀紒鐘冲劤椤法鎹勬笟顖氬壋濠电偞褰冮悺銊╁Φ閸曨垰顫呴柍銉ュ暱閹藉灚绻濈喊澶岀?闁哄苯顦佃棟妞ゆ洍鍋撻柡灞剧〒閳ь剨缍嗛崑鍛暦瀹€鍕厸濞达絿鎳撴慨鍫ユ煙椤栨稒鐓ラ柍瑙勫灴瀹曠厧鈹戦崱妯兼闂傚倸鍊峰ù鍥敋瑜忛幑銏ゅ箛椤旇棄搴婇梺鐟邦嚟婵敻寮冲⿰鍫熺叆闁绘柨鎼瓭缂備胶濮甸悧婊堝箟閹间焦鍋嬮柛顐g箘閻熴劑姊虹紒妯哄闁挎洦浜滈~蹇撁洪鍕€銈嗘礀閹冲酣宕滈弶娆炬富闁靛牆鎳橀悰婊堟煙閸戙倖瀚�,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瀹勬噴褰掑炊瑜忛弳锕傛煕椤垵浜濋柛娆忕箳閳ь剝顫夊ú鏍洪敂钘夊灁濠靛倸鎲¢悡娑㈡倶閻愰鍤欓柛鏃€宀搁弻锝夊Χ婢跺瞼鏆梺鍝勭焿缁插€熺亽闂佸憡绻傜€氼參藟濠靛棌鏀介柣鎰綑閻忕喖鏌涢妸锔姐仢鐎规洜鏁搁埀顒婄秵閸撴稑螞椤栫偞鐓涘璺侯儛閸庛儲淇婇崣澶嬨仢闁哄矉缍侀、姗€鎮ゆ担鍦殽闂備礁鐤囬~澶愬垂閸ф鏄ラ柕澶嗘櫅楠炪垺淇婇妶鍛殨婵烇綆鍠楃换婵嬫偨闂堟稐绮堕梺褰掓敱閸ㄧ懓顕ユ繝鍥ч敜婵°倐鍋撶紒鐘崇叀閺屾洝绠涢妷褏锛熼梺鑽ゅ枎缂嶅﹪寮诲鍫闂佸憡鎸鹃崰搴敋閿濆洦瀚氭繛鏉戭儐椤秹姊洪棃娑氱濠殿喚鍏橀、娆愮節閸ャ劉鎷洪柣鐔哥懃鐎氼剟宕濋妶鍡愪簻闁哄洢鍔屽顔锯偓瑙勬礃閻熲晠寮幘缁樺亹闁告劖绁撮崑鎾诲垂椤愩倗顔曢梺鍓插亝缁诲嫭绂掗姀銈嗙厸閻庯絻鍔岄埀顒佺箞瀵鈽夊⿰鍛澑闂佸搫鍊稿Λ顓熺椤忓牄鈧礁顫濋懜鍨珳婵犮垼鍩栬摫闁哄拋浜娲焻閻愯尪瀚板褎鎸抽弻锝呪槈閸楃偞鐝濋悗瑙勬礀瀹曨剟鍩ユ径濞炬瀻婵☆垱妞垮Λ鍐⒒閸屾瑧顦﹂柛姘儔楠炲啴宕掑鐘电窗閻熸粌绻掗崚鎺楊敇閳藉棙鞋缂傚倷娴囨ご鍝ユ暜閿熺姰鈧礁鈻庨幘鏉戔偓閿嬨亜閹哄秶鍔嶉柣锔芥崌閺岋絾鎯旈姀鈺佹櫛闂侀潻缍嗛崳锝呯暦閹惰姤鏅插璺鸿嫰缁侊箑鈹戦濮愪粶闁稿鎸鹃埀顒冾潐濞叉ḿ鍒掑鍥╃當闁绘柨鎽滅弧鈧梺鍛婃处閸嬪棝宕敓锟�

提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