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03日16:09        熊晶晶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在成都等市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122号)精神,促进我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决定在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沿滩工业园区和贡井工业园区开展我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建立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自贡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负责研究协调我市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国庆担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声严及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委、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工商联、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委员。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为召集单位,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有关单位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三)各试点工业园区所在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三、试点工作步骤和内容

  (一)摸底调查、宣传阶段(2006年8月11日至2006年8月31日)。试点园区及其所在区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活动;做好试点园区内企业户数、企业性质和企业职工人数的调查统计以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数和签订率、集体合同的签订数、工会组建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立等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试点园区所在区对照本通知和《自贡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自贡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活动评价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创建标准》、《评价细则》),制定本园区“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市和试点园区所在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要指导试点工业园区企业开展创建工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试点园区所在区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情况,按照《创建标准》和《评价细则》自查自评,并向市劳动关系协调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包括试点工作情况、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自查自评的情况);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审查考评,推荐申报省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名单,经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审定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各试点园区所在区政府要及时帮助试点工业园区完善创建工作情况,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四)交流推广阶段(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召开市试点工业园区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经验,在全市所有工业园区中普遍开展创建活动。

  四、组织评价

  评价工作按照《评价细则》进行。经自查考评且评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符合申报自贡市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资格的,按以下程序申报评定。

  (一)由试点工业园区所在区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写出自查申报材料报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二)经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审查,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公示。

  (三)通过社会公示,由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审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对审定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授予“自贡市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奖牌。

  经自查考评且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符合申报“四川省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条件的,按规定向省推荐申报“四川省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

  对省、市授牌的园区内企业,市、区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在劳动监察、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提供联系帮助;工会、经委等有关部门在组织企业家评选、劳模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民营企业30强、区县10强工业企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方面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作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企业信用征信体系中。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重点提供服务。

  (四)监督检查。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对授牌园区的企业实行不定期检查,不搞“终身制”。省、市授牌园区内有企业发生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违反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经职工投诉,经查实属用人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职工利益受损的,由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取消其“自贡市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称号,属省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授牌的,由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报省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取消其“四川省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称号,收回奖牌并向社会公布。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阅读:

  甘肃兰州律师推荐:张亚亮律师

  甘肃兰州律师推荐:张亚亮律师 http://zyl2921851.fabang.com/ 张亚亮,男,汉族,生于1986年,甘肃天水人。2010年取得国家法律执业证,毕业前开始在律师事务所上班,曾先后办理了多件涉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房屋卖买合同纠纷案件、……[更多]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国家在劳……[更多]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维持劳动关系但没续签合同也要支付双倍工资

  【案情简介】 张某于 2008 年 8 月 01 日进入上海某餐饮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然张某继续留在餐饮公司工作,餐饮公司继续支付张某工资。 直到 201……[更多]

  用人单位不能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一种情况

  有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后,单位尚未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便已劳动合同期满。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呢?律师研究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12333等部门后,就此问题作出回答: 《劳……[更多]

  有代销合同不等于存在劳动关系

  2008年3月10日,农民工谢怡君与日兴电器公司签订了一份《产品代销合同》。约定由谢怡君为公司代销产品,所代销的产品由谢到公司领取,价格依公司规定,公司按谢代销产品金额的百分之十五向谢支付报酬,无其它任何补助,也不报销其它任何费用,没有销售完的电……[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劳动关系知识排行榜
劳动关系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