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龄童横穿高速路被撞死司机担次责
6岁男孩和小伙伴穿过破损的防护网,横穿高速公路,不幸被飞驰而来的轿车撞死。事后,男孩的家人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肇事车驾驶员被判赔12万余元,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被判赔11万元。
赵某在某新港开发区一单位上班,妻子刘某则在租住地旁开了个小卖部。平时,刘某除了在店里做做小生意之外,主要的事情就是照看两个儿子。今年6 月11日,刘某因为忙着店里的事,没太注意儿子晓明,下午,6岁的晓明带着4岁的弟弟,和邻居家的两个小女孩出去玩,四个孩子从高速一处防护网的破损处,横穿立交处匝道,进入高速主道时,一个女孩先跑过去,晓明走在女孩后面,被驾车经过的麦小姐撞到了。
麦小姐回忆说,当时天气不好,能见度只有1公里左右,她开车由南向北行驶到立交桥附近时,左侧车道上有辆白色轿车打着灯,从后面准备超车,她的车子右侧是一辆油罐车,当时已经从她车子旁边超了过去,所以,她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左边那辆要超车的白色轿车上。就在此时,两个孩子就一前一后出现在冯小姐车前面。先出现的就是上文中提到的那个先跑过去的女孩,冯小姐当时采取了半踩刹车的措施,让开了那个女孩,但麦小姐没想到女孩身后还紧跟着6岁的晓明,等她看到晓明的时候,车离晓明只有两米远了,她赶紧拼命踩刹车,但因为距离太近,晓明还是被撞飞了六七米远。事发后,晓明被迅速送往医院抢救,但还是因为伤势过重死亡。交警部门勘查后认定,晓明跑上禁止人行走的高速公路,负事故主要责任;麦小姐疏于观察,负次要责任。
随后,赵某刘某夫妇将麦小姐及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总计533713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11万元,剩余款按30%责任,由麦小姐赔付12万余元。法庭上,麦小姐的律师代表麦小姐对赵某夫妇的索赔要求基本没有异议。保险公司方面则提出了异议:晓明横穿高速公路,应该负全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机动车方60%至70%的赔偿责任,赵某夫妇主张麦小姐按 30%承担赔偿责任,符合规定,予以支持,故认定麦小姐就赵某夫妇的实际损失按次要责任即30%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遂作出开头判决。
相关阅读:
泰安【婚姻家庭律师】推荐:徐增升律师
泰安【婚姻家庭 律师】推荐:徐增升律师 徐增升,一位执业十几年的资深律师,执业期间秉承委托人权益高于一切的办案宗旨和严谨的办案思路以及独特的办案技巧,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 相关阅读: 莱芜【交通事故律师】推荐:刘亮律师 莱芜【交通事故 律师……[更多]
醉驾电动车被撞死 老母获赔22万
醉驾电动车被撞死 老母获赔22万 张某醉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轿车相撞,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70多岁的张母将轿车驾驶人和保险公司告至法院,要求获得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和该轿车的驾驶人李某赔偿张母近22万元。 事故缘由是,李某驾驶轿车……[更多]
开私车公用撞人 用车单位被判担责
开私车公用撞人 用车单位被判担责 私家车开出去办公,在路上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主受伤。9月初,车辆所有人孟娟接到法院的电话,称她被电动车主以第二被告人起诉了。庭审中,孟娟辩称是经单位同意开车外出办公才发生交通事故,要担责的应是单位……[更多]
员工下班后返回公司被撞身亡 法院认定属工伤
员工下班后返回公司被撞身亡 法院认定属工伤 南都讯 记者朱鹏景 通讯员谭炜杰 公司员工在下班后返回公司途中被撞,随后身亡,交通事故认定员工并无责任。珠海市金湾区人社局随后对此出具了工伤认定,不料企业则认为车祸时间在正常下班时间5点后,并由此多次……[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