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律界动态 >

红衣女称误拿装有19万元手袋 律师:不构成盗窃罪

2014年12月10日17:14        熊晶晶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红衣女称误拿装有19万元手袋 律师:不构成盗窃罪

  在火车上被铁警控制未被追究法律责任

  7日,襄阳女子马某将19万元现金分成2捆,分别用垃圾袋、报纸包住,放进一个不起眼的手袋中,从襄阳火车站乘车到枣阳购买汽车。不料,她在过安检时,手袋不翼而飞。

  襄阳铁路警方迅速出动,仅用2小时便锁定嫌疑人。嫌疑人随后在火车上被控制,称误拿了物品,并将现金如数归还了失主。

  过了安检19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43岁的马某家住襄阳市樊城区,平时不使用银行卡购物,每次都是直接拿着现金去交易。

  前不久,马某看上一款新车,准备了19万元现金到枣阳去提车。

  为了安全,马某把钱分成2捆,一捆用垃圾袋包着,一捆用报纸包着,然后一同放进一个不起眼的手袋中。

  7日14时左右,马某带着巨款到襄阳火车站坐火车。在进站口,她把手袋放到安检仪的传送带上。通过安检后,她发现手袋不见了。

  马某顿时慌了,找遍了安检仪附近各个角落,不见手袋踪影,随后跑到二楼候车室找了一圈,依然无果。

  14时30分许,马某向车站派出所求助。

  监控显示拎包女已离开两小时

  警方迅速启动预案,一路民警陪同马某继续在进站口、候车区以及停靠的旅客列车上查找,另一路民警迅速调取进站口、候车室、站台等不同位置的监控视频。

  民警很快找到了马某进站时的录像,多次回放辨认,判定是紧随马某身后的一名穿红色衣服的女子,拿走了手袋。

  通过调看大量监控视频,警方发现“红衣女子”从进站口乘电梯来到第一候车室,随后通过站台通道,来到第三站台,登上十堰开往上海南的K124次列车。

  此刻,该车已离开襄阳火车站约2个小时了。指挥中心迅速与列车乘警联系,乘警在火车上开展排查。

  16时40分,从K124次列车上传来消息,“红衣女子”被乘警找到,19万现金一分不少。

  19时23分,列车停靠武昌火车站,乘警将“红衣女子”带到车站派出所。襄阳民警连夜驱车前往武汉,8日凌晨将该女子带回襄阳。

  女子辩称行李多误拿了手袋

  “红衣女子”姓周,她称,当时她们一行4人,进站时由于人多、行李多,同伴让她帮忙拿行李,结果误拿了马某的手袋。直到乘警当她的面打开了手袋,她才发现里面有19万元现金。

  民警再次调取进站口的监控进行回放,发现周某和同伴进站安检时,携带的行李确实很多。周某先过安检,帮忙收拾东西,有的物品从传输带上掉了下来。周某匆匆忙忙地提东西,把马某的手袋装进了一个较大的袋子里,然后一行人去候车。

  民警还对周某的同伴进行了调查,同伴称当时并不知道拿了别人的东西,在火车上的两个小时也没发现马某的手袋,直到民警找过来才知道。

  警方未追究周某的法律责任,周某办完交接手续后离开襄阳。

  在春运即将来临之际,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出门保管好随身物品,最好携带银行卡,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律师说法红衣女不构成盗窃罪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龙认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在本案中,“红衣女子”称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同伴的财物取走,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构成盗窃罪。

  我国在司法实践中,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当既不能证明嫌疑人有罪、又不能证明嫌疑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无罪。

  相关阅读:

  陕西宝鸡律师特别推荐:赵江芳律师

  陕西宝鸡律师特别推荐:赵江芳律师 赵江芳律师,汉族,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6103201211369331。 赵江芳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水平出类拔萃,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承办了大量的民商事诉讼案件、刑事辩护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更多]

  如何根据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如何根据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蒋振华盗窃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蒋振华,男,1971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1991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1996年刑满释放。201 1年1月14日被逮捕。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更多]

  武汉王某某涉嫌盗窃公司财物万余元 律师成功辩护被判6个月 案由:王某某,涉嫌盗窃公司财物

  武汉王某某涉嫌盗窃公司财物万余元 律师成功辩护被判6个月 案由:王某某,涉嫌盗窃公司财物; 公诉机关:武汉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2014年8月18日20时40分许,被告人王某某至江汉区复兴村某某仓库,趁下班无人之际,将价值人民币11756元的公司经销……[更多]

  盗窃案件是否必须并处罚金

  盗窃案件是否必须并处罚金 被告人金某见抚远县抚远镇某家属楼楼下有一辆摩托车未锁,便将价值人民币4 000元的三菱牌SL125型摩托车推走。被害人下楼时,发现自己的摩托车不见了,便开始寻找,在家属楼后边的胡同里追上金某,并将金某移交公安机关。 案件事实……[更多]

  盗窃案中形成事前通谋必须有共同协商

  盗窃案中形成事前通谋必须有共同协商 【基本案情】 程某保、程甲、孙某龙共同从事个体废品收购。一天,王某国问程某保、程甲收不收废铁、电焊机,二人表示收。于是,王某国让二人于次日早晨5点,到某大桥等候。当夜,王某国盗窃了一家电气焊门市部的电焊机、……[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车停在路边被撞,却被告知责任竟然在自己身上?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