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被逼签“卖身契” 法院判决说不

2014年12月16日10:09        周婕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女工被逼签“卖身契” 法院判决说不

  一企业为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竟让一女工签下“约定”,同意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使该女工的权益受到危害,引起诉讼。近日,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该市某运输公司为龚某申报办理退休手续;若不能为龚某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则公司从今年1月起,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龚某的退休金及医疗费等。

  1986年6月,时年37岁的女工龚某到襄樊市某运输公司从事锅炉工。同年7月,龚某加入该公司工会。1994年,龚某改做清洁工。之后,公司名称发生变更,龚某仍在公司上班从事清洁工作。2004年3月公司整体出让后,龚某继续留在该公司工作。2005年1月26日,龚某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时间到2008年1月1日止。

  2006年7月,该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找到龚某,要其写下一份申请,具体内容如下:“本人今年55周岁,过去一直没有正式工作,现新企业考虑我家庭困难,特安排我从事保洁工作。由于我的各方面条件不具备,我同意公司将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含在工资中。今后若涉及社会保险金缴纳问题,本人保证不找公司麻烦,自动放弃诉讼权利。”最后,龚某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龚某在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此后,龚某获悉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己的生活将无法得到保障,便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并由公司按月发放退休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龚某不服,提起诉讼。

  樊城区人民法院认为:龚某参加工作后,虽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龚某的工会会员证能够证明其参加工作时的身份,故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成立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2006年7月21日,龚某所签名的申请,虽对其应参保的社会保险予以放弃,但此时龚某已过55周岁,已达退休年龄,与以前所应享受的社会福利待遇无关联。故龚某要求公司为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胡新桥 王洪 王劲松 宁丽敏)

  法宝律师提示:

  缴满养老保险退休之后能享受多少的养老金?

  依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之后退休的职工就可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所以,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之后具体能享受多少的养老金需要看职工本人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工资水平以及职工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而定。

  同时,《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又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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