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规 > 司法解释库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法帮网 时间:2014-12-17 10:50来源: 作者:周婕 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分类名称民事诉讼公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效力状况 有效 公布日期2000-07-10施行日期 2000-07-15失效日期 -- (2000年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20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分类名称民事诉讼公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效力状况 有效

  公布日期2000-07-10施行日期 2000-07-15失效日期 --

  (2000年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 自2000年7月15日起施行 法释〔2000〕17号)

  全文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1999〕183号《关于下级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确有错误,检察机关抗诉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检察机关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复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无需注册,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标题
咨询内容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律师
 阅读排行榜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