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消费维权 >

水龙头价格失控:出厂价百元能卖几千到几万

2014年12月18日09:10        赵逸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水龙头价格失控:出厂价百元能卖几千到几万

  水龙头作为生活的必需品,而多数消费者却遭遇难“消费”的现状。

  “现在买个水龙头真贵,稍微上点品牌的就要几千,名牌的水龙头还要几万。”日前,记者在走访北京市场的时候发现正准备装修的李女士,她这样告诉记者。

  8月23日,记者在暗访各家铜质水龙头生产商时,多位生产商家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一只铜质水龙头的产品出厂价最贵的才只有260元。

  一只出厂价仅仅百元的水龙头,为何能一飞冲天,卖上几千或几万元。含铅水龙头产业链的利益有多大?

  一条“原始”的产业链

  其实,我国很早就有铸造工艺,不过用到铸造水龙头还是近些年。

  “真正开始用翻砂铸造铜质水龙头的时间大约在1988年左右。”某厂的铸造老师傅告诉《华夏时报》记者,90年代初,各工厂铸造用的铜基本上都是回炉铜,也就是现在说的黄杂铜,而那时候基本上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关于铅的限制标准。

  改革开放后,在引进国外技术机械化加工的同时,金属模铸已经成为主流。

  “90年代初,在国外铸造水龙头的相关技术引入国内后,金属模铸基本上都代替了翻砂。”另一位铸造师告诉记者。

  虽然金属模铸已经成为主流,但很多小的水龙头作坊为了节约成本,仍采用原始的翻砂技术。

  一些小的水龙头企业,正是运用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使得铜质水龙头的含铅量严重超标,其生产成本也相应地降了下来。

  出厂价飙升之谜

  虽然各个厂家的出售价格相对比较低,不过,消费者在市场上看到相关产品的价格并不低。

  此前,记者在北京走访居然之家和红星美凯龙等建材城时发现,不同品牌的市场价格差异很大,记者粗略统计发现,每个品牌的铜质水龙头都有高低价格之分,只要是铜质水龙头,基本的价格都在500元以上,每个品牌的水龙头都有1000元以上的,而一些大品牌的水龙头多数在4000元左右,更有甚者,铜质水龙头在几万元以上。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直言说,铜质水龙头之所以“出厂价”飙升如此之快,关键在推广市场的每个环节上。

  据记者了解,其实水龙头的价格之所以如此高,主要的费用就在渠道、广告、物流、活动和厂家的销售等环节。

  而水龙头进入某市场和购物中心也需要费用。另外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比如我的品牌要进入一个大的商场,需要有入场费,其中还包括业务员的差旅费和住宿费等等。

  一位不愿具名的代理商告诉记者,厂家卖给一手经销商,这些经销商至少要保持在30%的利润才敢出售。而到了二级经销商手里,至少对方还要加上30%的利润。

  为什么成为业内秘密?

  奇怪的是,面对铜质水龙头高额的市场价格,每个商家对于铜质水龙头的秘密,只要消费者不问,他们并不愿意向消费主动谈起。

  为何多位业内人士不去揭穿铅含量比较高的小的生产企业的内幕呢?

  一位厂商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真正的源头还是在标准这一块,一直以来,国家对于铅的含量标准没有调整过,而作为一些做信誉品牌的企业的产品价格,肯定要比一些小的厂家价格要贵一些。

  “之所以行内人都不愿意说,就是标准存在问题,就是发现别的企业有问题,我们没有任何的证据,你说标准是什么?国家如何执行?这些都是难题。”该厂商负责人对记者直言,另外,就算厂商有铅标准上的超标,处理方面也是难题。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目前国家在《陶瓷片密封水嘴》(GB18145-2003)和水龙头间接相关的推荐性国标《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1998)中,根本没有对于水龙头铅超标方面处罚问题的相关要求。

  “每个厂家生产出来的产品并没有必须要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的硬性要求,也没有相关方面的规定产品必须在出厂前进行单独的检验,更谈不上相关的执法行为,这样对于企业的监管方面也增加了相关的难度。”一位不愿具名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相关阅读:

  新疆石河子律师特别推荐:黄勇律师

  新疆石河子律师特别推荐:黄勇律师 新疆七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新疆律师协会会员,代理民商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劳动争议、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 1、民商事法律事务、合同……[更多]

  【消费维权】电热水龙头加盟骗局内幕曝光

  【消费维权】电热水龙头加盟骗局内幕曝光 目前,一种新型的能够完全代替普通水龙头的快热式电热水龙头逐渐揭开了面纱,其最大的创新在于:接上电源打开水龙头的瞬间就能产生热水,而且节能。其安装方式也很方便,只要把普通的自来水龙头拧下,装上电热水龙头……[更多]

  特许经营:一个水龙头两个商标?

  特许经营:一个水龙头两个商标? 【案情】陈先生与某国际环保科技于2011年12月14日签订《代理合同书》,约定:陈先生按照该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在四川某地经销该公司的“派ⅹⅹ”品牌电热水龙头系列产品;该公司负责提供产品市场营销方案、前期市场考……[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浙江黑幼托300平米房挤300孩子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