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协商调岗后工作超过 一个月不得再提异议
李扬于2008年6月到某汽车内饰件公司上班。2009年6月3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自2009年6月11日至2011年6 月10日,李扬在生产部门担任铣床工序组长。合同到期后,双方续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李扬月基本工资为1600元。2013年7月29日,公司主管李某口头通知李扬,其工作岗位由铣床工序组长调整为组员,除了工龄奖金因岗位调整有所减少外,其他待遇不变,自2013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当时,李扬对此未作任何表态。调整后,李扬每月实际收入减少250元。9月2日,李扬因手术请假2个月,病假期满后未上班。2013年10月21日,李扬申请劳动仲裁,以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未与其协商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2.1万元。仲裁委裁决支持了李扬的请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在保证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应当保护用人单位在经营策略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内部行政管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1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于是判决支持了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
相关阅读:
新疆乌鲁木齐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陈跃升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陈跃升律师 陈跃升律师 新疆 乌鲁木齐 手机号码:13659906317 执业证号:16501200810685121 执业机构: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301号广源大厦1……[更多]
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更多]
同一集团,不同一法人单位之间的工作调动是否要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但同一集团,不同一法人单位之间的工作调动涉及用人单位的改变,原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与新用人单位重新订立劳……[更多]
劳动争议知识 企业规章变更劳动合同的风险
企业规章变更劳动合同的风险本案中建筑公司一方的风险在于以企业规章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依《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有劳动的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所以,用人单位制定的长规、厂纪或规章制度在法律上应视为劳动合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