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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化妆品是否是特殊商品

2014年12月29日09:05        周婕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食品、药品、化妆品是否是特殊商品

  12月17日,中国消费者报邀请25家主流电商企业召开了“规范网购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座谈会”,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及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到会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   12月17日,中国消费者报邀请25家主流电商企业召开了“规范网购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座谈会”,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及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到会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

  在此次座谈会上与会各方代表纷纷建言:

  

  中国消费者报副总编辑:张建

  张建:本次被调查的21家销售食品、保健类商品的电商,大多数将食品、保健类产品列为特殊商品,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药品均不支持无理由退货。此外,一些电商将化妆品也作为特殊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

  

  中粮我买网客服主管:王静

  王静:中粮我买网销售的商品主要为生鲜类及预包装类食品。在《消法》相关规定中,鲜活易腐食品是被排除在无理由退货范围之外的,但是如果消费者提出蔬菜不够新鲜或者水果色泽不好等,我们也会给消费者退货。

  

  药房网质量管理中心总监:马慧成

  马慧成:《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6月1号开始实施,其中第177条明确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今年12月12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又下发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售后服务条款中第57条规定企业应当加强对退货的管理,保障退货环节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劣医疗器械。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于保健品管理模式基本参照药品管理模式,比如有些保健食品要求有阴凉储存,储存条件是10℃-20℃,而且避光;如果储存条件达不到要求就可能被认为存在质量风险或者质量缺陷,并将商品统一进行销毁。对于批发企业,包括储运过程均容易追溯,但是如果是零售给消费者,特别是需要冷藏和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如何保证能按照时间和要求保存,退回来时如何保证它的质量?又比如,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标签必须齐全,才能算作商品完整,如果消费者退回的商品没有标签,是不是还能算作商品完好。因此,我们希望能够根据行业特点和商品特性出台更加细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

  

  聚美优品财务副总裁:郑云生

  郑云生:聚美优品的主要商品是化妆品,我们从2011年开始执行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用户拆封后,即使使用过,只要不满意就可以退货;而且退货产生的运费由我们承担,退回的商品也由内部消化,不会进行二次销售。同时,我们也加强对第三方商家的监管,除了加强前期资质审查,提高了商品抽检比例外,对商家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当或者延迟的,也进行严格的处罚。目前,第三方商家投诉比例有明显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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