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 >

主债与从债的区分意义

2014年12月31日02:15        赵逸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主债与从债的区分意义

  由于主债与从债是两个单独的债,但由于其具有牵连性,从债的效力依附于主债的效力。区分主债与从债有三层含义:

  1、主债是从债发生的根据,或者说主债是从债得以发生的基础关系,没有主债,从债不可能发生。

  2、主债的效力决定从债的效力,主债不成立从债也不成立,主债因瑕疵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时,从债也随之失去效力。

  3、当主债因清偿等原因消灭时,从债也随之消灭。

  相关阅读:

  简述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简述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对于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1 、按份之债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债。 按份之债包括按……[更多]

  按份之债的成立的要件

  按份之债的成立的要件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更多]

  没收财产能否请求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咨询:去年春,我借给朋友肖某一万元钱开小餐馆,可由于他经营不善,把钱亏光了,一时不能偿还。不久前,肖某因为触犯刑律,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以没收财产。这样一来,肖某和他的家人更是难以偿还我的钱了。所以,特来信请教,在犯罪人的财产被没收时……[更多]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理解与认定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具体情形有: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更多]

  哪些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债务知识排行榜
债务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