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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访投诉法官法院举行听证会

2014年12月31日11:51        赵逸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信访投诉法官法院举行听证会

  南都讯  昨天上午,市第一法院举行了一场特别的听证会,公开讨论一起“律师不服法官撤销案件”的信访事件。听证会邀请了涉案的法官和律师,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协会律师等约20名代表参加。法院称,关于此起信访事件听证的最终结果将于近期公布。这也是市第一法院首次为信访事件举行听证会,参与听证的代表建议法院“多渠道送达”。

  不满撤诉决定 律师绝食一天抗议

  该起律师信访事件发生于今年12月8日,当天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葛永喜发了一条个人微博,照片里他站在市第一人民法院石碣法庭门口,手持两张A 4纸,分别写着“律师绝食抗议枉法法官”、“不通知,不开庭,武断裁定为哪般?”葛律师称,自己受理了一宗劳动争议纠纷(属原告方),因法官没有通知自己出庭,导致缺席了11月19日的开庭。市第一法院官方微博回复称:“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正在进行核查。”

  石碣法庭称,今年10月8日,张某等6人与东莞某鞋业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因不满劳动仲裁结果委托葛永喜律师起诉公司。该案定于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因葛律师未到庭,案件未能如期开庭。法庭在调查案件是否按原告撤诉处理时,葛永喜通过其个人微博进行信访,从11月到12月,他在微博上信访四次。 12月8日其到石碣法庭门口举牌,称绝食一天以示抗议。

  法院为此次信访举行听证会

  市第一法院称,为搞清事实、增加本案信访工作透明度,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法院为此特地举行了一场信访听证会,让双方坐下公开讨论,看到底谁是谁非。听证会上,葛永喜称11月19日上午他在广西柳州出差,当时接石碣法庭一书记员电话,问他怎么没来参加开庭,“我没有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庭。”

  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原告方无故缺席,案件可撤诉。因为该案此前已经过劳动仲裁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劳动仲裁结果便会依法生效。这次缺席让案件撤销,早过了 “不服可起诉的”15个工作日期限,意味着劳资双方都不能再起诉。葛律师表示,11月19日后他与石碣法庭多次沟通未果,便决定用微博投诉信访。

  法官称传票已寄 律师说没收到

  听证会上,石碣法庭的徐苗苗法官表示,法院已按法律程序完成了送达工作,法院分别于10月9日、20日、11月6日通过邮政快递给葛永喜所有材料,其中传票在10月20日寄出,显示21日有人代收(三次都是代收)。法院出示了快递票据,也得到葛永喜律师的确认。

  但葛律师表示,该邮件由律所前台文员签收,邮件到自己手上时只有快递单末联,上面的字迹模糊,看不清内容,里面也没有传票。徐法官则认为,传票是重要文件,法庭从未漏寄过。“邮件10月21日被签收,11月19日开庭,期间近一个月时间,律师没收到传票,为何不向法院确认开庭信息?”第一法院表示关于此事的最终调查结果,将于近期出来并公布于众。

  听证:肯定信访听证形式 建议多渠道送达

  听证会上,市第一法院信访科科长刘晓宇向参会人员征求意见。参会代表表示,信访公开听证,同时法院官方微博直播,确实有助司法公正,增加信访工作透明度。

  市政协委员罗辉建议法院可通过技术改革,增设一些多渠道通知和送达的办法。对此,广州市律师协会王志卫律师介绍了广州法院的经验:“广州法院采用电子信息平台,开庭前一天会向当事双方发送通知短信;如果法院没有收到送达回证,会主动电话律师确认是否收到。”

  链接:信访听证

  “听证”是一种集中听取意见的制度,也是一种法律程序。我国的《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都引入了听证制度。另外根据我国《信访条例》(2005年实施)相关规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此为“信访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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