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新规亮点
此次修订重点
落实《社会保险法》,结合广东实际,强化生育保险在保障职工生育期获得的基本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新规明确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细化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和生育津贴计发办法,增加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生育津贴。理顺生育津贴与工资的关系,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并明确职工原工资标准为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实际参加工作月份数计算。
新规还增加对生育津贴申领的具体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在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面,新规比旧规更详细。
港澳台地区生育不报销
新《规定》对职工领取限定也更人性化,“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规定》也特别注明,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与原有的《规定》相比,新《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将原来的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男职工假期津贴等条款删除。
相关阅读:
陕西宝鸡律师推荐:王琪翔律师
陕西宝鸡律师推荐:王琪翔律师 王琪翔律师 手机号码:13038480057 执业证号:16103201110303629 执业机构: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刑事辩护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经二路西段福运公寓六楼(宝鸡汽车站西站……[更多]
关于生育保险市内结算流程
生育保险市内结算流程 生育保险市内结算 1、参保女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或绝育、复通术前,用人单位向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申请审核,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进行门诊、住院前审批。 2、参保职工持医保卡至所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门诊或住……[更多]
关于缴生育保险费未满1年不担保险待遇
缴生育保险费未满1年不担保险待遇 基本案情 于某自2011年2月开始到文登市某电子公司从事文职工作,双方订立了2年期限劳动合同,约定于某每月工资为2600元。2012年1月,电子公司开始为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12年9月,于某生育后休产假。由于社保机构不支付其……[更多]
关于男性生育保险待遇与妻儿的关系
男性生育保险待遇与妻儿的关系 生育保险问答一:男职工的生育保险能否惠及妻子? 问:本人是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男职工,单位为我缴纳了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五险一金,而且已经缴费2年以上。我妻子是外地户口,没有参加生育保险。 现在我们有了小孩,请问妻子……[更多]
关于沈阳生育保险待遇4月1日起“提标增项”
沈阳生育保险待遇4月1日起提标增项 2006年,沈阳市正式启动生育保险工作。其中,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报销,而城镇居民只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此次政策调整只涉及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不作调整。 城镇职工生育住院医疗费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