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现首宗消费“三倍赔偿”案 收178元赔534元

2015年01月08日10:43        熊晶晶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东莞现首宗消费“三倍赔偿”案 收178元赔534元

  今年3月15日,新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规》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享3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实施一个月来,市消委会在受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发现,多数消费者对新《消法》的相关规定没有准确的了解。有的不清楚有“3倍赔偿”这一规定。

  今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享3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昨日,来自东莞市消委会的统计显示,新《消法》实施后的首个3倍赔偿案在厚街镇发生,为餐饮消费纠纷。但市消委会表示,从最近一个月的实施情况来看,多数消费者对新消法的内容都不太清楚。

  厚街产生“三倍赔偿”第一案例

  今年3月18日,冯女士和丈夫经过厚街某寿司店,看到门口标挂的广告牌宣传“使用广发信用卡周二可以打5折”。于是,冯女士夫妻俩进店消费了178 元。当冯女士要用广发卡刷卡埋单时却被店家告知不能享受5折优惠,理由是:没有预约登记,而且名额早已满了。冯女士再详细看广告牌内容,发现上面并没有任何有关“需要事前预约登记名额”和“名额已满”等字眼,认为自己被寿司店的虚假广告误导诱骗进店消费。但寿司店坚持要她全额埋单,于是冯女士愤而投诉维权。

  经消委会厚街分会调查,认定冯女士投诉情况属实,寿司店明知优惠名额已满却仍然对外打出宣传五折优惠广告,明显存在“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误导消费者行为,其行为已构成了欺诈。根据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寿司店应对投诉人作出三倍赔偿。

  经厚街分会调解,冯女士获得了534元赔偿,双方达成和解。这是新《消法》实施以来,东莞消委会依据新《消法》成功解决的消费维权纠纷第一案,也是执行新《消法》规定欺诈行为3倍惩罚性赔偿的第一案。

  多数市民仍不清楚新《消法》内容

  新《消法》实施一个月来,市消委会在受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发现,多数消费者对新《消法》的相关规定没有准确的了解。有的不清楚有“3倍赔偿”这一规定,有的则是将以前的一些消费纠纷要求按照目前的赔偿方式来执行。

  对此,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解释称,今年3月15日前后,东莞大多数关于新消法的宣传活动都是面向企业、行业协会,很少跟市民面对面。因为一般来说,经营者是消费纠纷的源头,只有经营者都做到诚信经营,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率。

  相关阅读:

  琼中律师特别推荐:李松超律师

  琼中律师特别推荐:李松超律师 李松超律师,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有一定理论基础和诉讼实践经验。一贯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办案坚守'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具有一定的办案经……[更多]

  开化消协受理调解首起网上购物消费纠纷

  ……[更多]

  律师点评网络购物消费纠纷

  ……[更多]

  玉环消保委成功调解一起邮政购物消费纠纷

  ……[更多]

  远程购物消费纠纷剧增

  ……[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购物消费纠纷知识排行榜
购物消费纠纷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