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房屋拆迁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01月12日10:38        周婕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关于申报2009年度房屋拆迁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房建发〔2008〕101号

  关于申报2009年度房屋拆迁计划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管委、房山公路分局、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分中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6号)规

  定,为做好我区2009年度房屋拆迁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就我区申报2009年度房屋拆迁计划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2009年度拆迁计划申报原则

  合理控制拆迁规模,申报拆迁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已取得立项批准文件,并具备一定的前期工

  作深度。各乡镇拟订2009年度拆迁计划,要与安置房源保障计划相衔接;列入拆迁计划的项目,都应

  提出相应的安置方向,以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要加强对辖区内在拆规模的总量控制,拟订

  拆迁计划要与拆迁遗留项目的推进工作计划挂钩。

  二、申报内容

  (一)2009年度拆迁计划申报情况说明

  各乡镇在申报年度计划时应说明2008年度结转拆迁规模、2009年度计划拆迁总体规模、预计拆迁

  总费用、拆迁安置房源保障规模和相应的措施等,对前述内容按项目性质分类汇总。

  (二)按照《房山区2009年度拆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后)格式,完整填写相关内容。

  (三)各乡镇填写《2008年度结转拆迁项目表》(附后)。

  三、上报时间

  各乡镇按照属地原则,征集辖区范围内2009年度建设项目拆迁计划,经初审并汇总后,务必于

  2008年12月2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上报区建委房屋拆迁管理所。

  四、其他问题

  (一)已列入2008年度房屋拆迁计划但未能启动的拆迁项目,应重新申报,经核定后方可纳入

  2009年度拆迁计划;列入2008年度拆迁计划但未完全启动的项目,剩余部分如需在2009年度实施拆迁

  的,应重新申报,经核定后列入新一年拆迁计划。

  (二)市政管委、公路分局所牵头的工程,请与途径的乡镇联系,列入乡镇计划。

  (三)土地储备中心储备项目也列入所在乡镇。

  (四)联系方式:房山区建设委员会房屋拆迁管理所(良乡政通路7号315室); 联系人:崔 灏

  电话:8936 7203

  附:1.《房山区2009年度拆迁计划申报汇总表》

  2. 《2008年度拆迁结转项目表》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相关阅读:

  北京律师特别推荐:王炜智律师

  北京律师特别推荐:王炜智律师 北京炜智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合伙人,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优秀律师。精通代理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案件、交通事故案件、 婚姻家庭诉讼案件。 相关阅读: 北京律师特别推荐:张赛男律师 北京律师特……[更多]

  《陕西省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陕西省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西安房地产信息网讯 据悉,合理控制拆迁规模的前提是,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更多]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06年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合理确定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制定2006年拆迁计划。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更多]

  房屋拆迁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处理

  房屋拆迁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处理 (一)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已于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指出,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文物古迹。这是城市房屋拆迁……[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拆迁计划知识排行榜
拆迁计划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