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如何认定?
○ 抢劫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详细]
○ 浅议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案例一:被告人潘某,男,现年23岁,汉族,初中文化,家住渭南市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组,村民。
2004年11月2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潘某酒后同一叫“文斌”(姓名地址不详)的青年到东风广场的“太阳网吧”上网,当行至网吧进口楼梯拐弯处,碰见渭南城关职业中学学生王某某(山西省运城市夏县人),潘借口王绊了他,而对王拳打脚踢,王掏出随身带的警察证件夹(王曾在山西运城市中城派出所干协勤警)对潘说自已是某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潘不信,掏出自带的弹簧匕首,用匕首把在王的头部打了几下,又逼着王脱下身上穿的黑色羽绒服...[详细]
○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
关键点是何谓“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是否包括小型出租车和机关单位内部接送职工用的班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车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详细]
○ “入户抢劫”的认定
入户抢劫作为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因为侵入居民住宅中抢劫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一旦遭入户抢劫,就会使得因处在封闭条件下的被害人孤立无援,造成伤害也常常不能被及时发觉和救助,所以,此时罪责更重。
何谓“入户抢劫”?尤其是“户”的含义。根据上述法释[2000]35号司法解释:“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详细]
○ “持枪抢劫”的认定
关键问题在于是否包括玩具手枪等假枪的情形。上述司法解释指出:“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 “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因此,随身携带玩具手枪等假枪,虽然可能和真枪一样对被害人起到精神强制作用,但是毕竟事实上不可能损害他人健康或生命,即并无现实的危害性,不适用该加重构成的规定...[详细]
○ 认定抢劫罪应当注意的几点内容
(一)由于借贷或者其他财产纠纷,而强行扣留对方财物,用以抵债抵物,或者索还债款、欠物的,因为不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属于讨债、索物手段不当的行为,应查明情况,妥善处理,不视为抢劫罪。
(二)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也还是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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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抢劫罪量刑标准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