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赔偿种类的对比

2015年01月16日10:09        赵逸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身赔偿种类的对比

  核心内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那么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和医疗事故、工伤事件中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有何不同呢?下面就请您看看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的知识吧。

  目前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与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然而,这两个重要的司法依据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上标准不同。根据《条例》,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赔偿,经鉴定为非医疗事故的,不予赔偿(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而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对于非医疗事故但存在医疗过错的情况,医院仍应予以赔偿。换言之,关于赔偿定性,法院采用不同的依据就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此外,《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较之其他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相对偏低。目前构成"医疗事故"的,适用《条例》,赔偿金额较低;不构成"医疗事故"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实践表明,工伤事故案件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有的参照工伤保险标准进行处理,有的则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获得民事侵权赔偿;另一种情况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适用工伤保险立法的有关规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民事侵权行为法的发展和工伤保险立法的滞后使工伤保险与工伤民事赔偿的数额差距逐渐增大。民事侵权行为法主要是人身伤害非财产损害立法的发展,尤其是2001 年3 月10 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关阅读:

  吉林四平律师推荐:苑海森律师 

  吉林四平律师推荐:苑海森律师 苑海森律师 专长领域:人身损害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电话:13843400238 Email:yhsjwc@126.com 执业机构: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203201020994171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大路1395号 律师简介……[更多]

  人身赔偿种类的对比

  核心内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那么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和医疗事故、工伤事件中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有何不同呢?下面就……[更多]

  2011年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标准

  2011年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标准 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国家调查总队于2011年1月20日公布的陕西省国民经济统计公报中有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尚未统计(2010年适用标准为30293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95元……[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人身损害赔偿指南知识排行榜
人身损害赔偿指南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