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相关阅读:
吉林吉林市律师推荐:陈金福律师
吉林吉林市律师推荐:陈金福律师 陈金福律师 手机号码:13844667161 执业证号:12202198310917993 执业机构:吉林松花江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地 址:吉林市重庆路1880号 邮 箱:2959558843@qq.com……[更多]
绑架罪的相关概念
绑架罪的相关概念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更多]
认定绑架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认定绑架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那么在认定绑架罪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绑架罪的立案标准怎样的呢? 如果遇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