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犯罪案件的取证形式 如何处罚绑架罪
一、绑架犯罪案件的取证形式
1.物证
(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车辆、船只、衣帽、鞋、勒索所得的款物(包括各种外币、人民币及各种实物)等;
(2)照片。
2.书证
主要包括有关的信件、电报、遗书、欠条、收条、保证书、协议书等。
3.证人证言
主要包括鉴定人证言、目击人证言、伺案犯罪嫌疑人证言、街坊邻居证言、犯罪嫌疑人及事主家属证言、同学同事证言、亲友证言、交通工具司乘人员证言、被盗婴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证言、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证言,以及其他知情人的证言等。
4.被害人陈述
主要表现形式为询问被绑架人及事主的询问笔录及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5.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主要表现形式为讯问笔录及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6.鉴定结论
(1)法医鉴定,主要包括死亡鉴定、重伤鉴定、轻伤鉴定、血型鉴定(包括对血衣和血迹的鉴定)等;
(2)痕迹鉴定,主要包括对指纹、足迹、刀痕、枪弹痕迹等的鉴定;
(3)文书鉴定;
(4)物品鉴定,主要包括对毛发、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的鉴定;
(5)精神病鉴定,主要指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病鉴定;
(6)其他有关鉴定。
7.勘验、检查笔录
(1)现场:主要包括现场范围、现场照片、现场勘查图,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
(2)物证:主要包括物证照片、物证勘查图,物证勘验、检查记录等;
(3)人身:主要包括人身照片、人身检查笔录等;
(4)尸体:主要包括现场勘查图、现场尸体照片、尸体勘测验、检查笔录等。
8.视听资料
主要包括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及照片、微机数据库等。
9.其他证据
如退赃记录、起赃笔录、收缴笔录、指认笔录、辨认笔录等。
二、绑架罪如何处罚
关于绑架罪怎么处罚,绑架罪判几年这个问题,我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绑架有其它加重情节时如何处罚
实践中有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绑架行为的同时又实施了其它犯罪行为,即出现了绑架罪的加重情节。那么,当出现这些加重情节时该如何处罚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即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
2、“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法律规定此种情形不再单独定罪。但是如果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的方法进行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行为的同时还实施了强奸的行为,则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刑法第七十或者七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由于这种行为非常严重,因此,法律规定在绑架之后又实施强奸行为的,最高甚至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以上就是对绑架罪怎么处罚,绑架罪判几年问题的解答。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对绑架罪的处罚还是非常严厉的,如果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罚力度甚至达到了故意杀人罪的标准。因此,建议当事人及其亲属要加以重视,一旦涉嫌绑架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一定要及时聘请刑事法方面的律师进行辩护。
相关阅读:
吉林通化律师推荐:宋深博律师
吉林通化律师推荐:宋深博律师 宋深博律师 手机号码:13654355555 执业证号:12205198810639114 执业机构:吉林仁博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拆迁安置 刑事辩护 地 址:通化市建设大街56号 邮 箱:1851039891@qq.com 律师简介 宋深博,男,汉……[更多]
绑架罪有怎样的刑事责任
绑架罪有怎样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更多]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及绑架罪的转化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绑架罪的转化 一、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