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纠纷事项
我国《行政诉讼法》除明确规定了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各种各类行政案件之外,还专门规定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几类事项,这就使行政诉讼受案与不受案的界限更加明确,使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和审判的权限更为清楚,也十分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体掌握,以免发生出现行政案件后投诉的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四类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国家行为是有权代表整个国家的特写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以国家的名义所实施的一种国家统治行为。国防是为保卫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和全民族利益而抵御外来侵略、颠覆所进行的活动。
外交是为实现国家的对外政策而进行的国家间交往活动。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这一般是各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通例。我国行政诉讼,将其排除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其原因在于 :第一 ,国家行为不是单纯的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即它不是纯粹的、行政机关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而是特定行政机关代表整个国家以国家的名义实施、体现国家主权的行为,其权力具有国家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因而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第二,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
(二)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针对广泛、不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不能被提起诉讼的原因在于:第一,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以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制度,确认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是否正确合法并予以撤销、改变的权力,只能是属于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的都是较大范围的广泛的对象。
(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决定,属于内部具体行政行为,由此导致的行政纠纷由行政机关自己处理解决,人民法院不予干预。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对某些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所作的裁决是最终的裁决,对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已通过法律授予行政机关最终裁决权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再受理。目前我国授予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最终裁决权的法律已有四部。
相关阅读:
咸宁【经济仲裁律师】推荐:邓巍律师
咸宁【经济仲裁 律师】推荐:邓巍律师 任咸宁市电视台等多家行政.民企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办理刑事辩护.代理民商事诉讼等 相关阅读: 南昌【婚姻家庭律师】推荐:顾官成飞律师 南昌【婚姻家庭 律师】推荐:顾官成飞律师 官成飞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更多]
行政诉讼管辖范围和条件
行政诉讼管辖范围和条件 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可以提起。 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 一、提起行政诉讼条……[更多]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内容
我国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由于缺乏法律的规定,在很多方面是参照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进行的,如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客体和提出的条件。但是有一些地方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是与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不同的,有待法律继续关注完善的。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管辖权……[更多]
劳动教养法律性质争论及行政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劳动教养法律性质争论及行政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劳动教养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措施,实务中、法学理论界均存在争论,直接影响法院对因劳动教养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地域权的确定。本文首先介绍法学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观点;其次,对产生争论原因进行简要分析;……[更多]
行政诉讼管辖地域管辖的确定
行政诉讼管辖地域管辖的确定 地域是在的基础上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包括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行政案件原则上应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首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