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罚记分标准 | ||||||||
一、机动车驾驶人部分 | ||||||||
序号 | 违法行为 | 行为依据 | 处罚依据 | 记分 | 罚款(元) | 暂扣(月) | 拘留(日) | 吊销 |
1 |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 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 200以上2000以下 | 吊销 | |||
2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 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 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 200以上2000以下 | 吊销 | |||
3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法第七十条、条例第八十八条 | 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 吊销(终生) | ||||
4 |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 200以上2000以下 | 可以吊销 | |||
5 |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 | 条例第二十八条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200以上2000以下 | ||||
6 |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 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七条 | 200以上2000以下 | ||||
7 | 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 条例第二十八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条第二项 | 100 | ||||
8 |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 条例第二十八条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9 |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 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 最低保费2倍罚款 | ||||
10 |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 法第三十六条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11 |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 法第三十七条、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 | 200 | ||||
12 | 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 法第三十八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 | 100 | ||||
13 |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 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八项 | 100 | ||||
14 |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 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15 | 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 | 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四项 | 200 | ||||
16 |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 法第五十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三项 | 200 | ||||
17 | 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 法第五十二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条第五项 | 200 | ||||
18 | 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 | 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19 |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 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九项 | 200 | ||||
20 | 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 | 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八项 | 200 | ||||
21 |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条第四项 | 100 | ||||
22 |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道口、时间通过的 | 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六项 | 200 | ||||
23 | 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 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条例第六十六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 200 | ||||
24 | 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或者不避让行人的 | 条例第六十七条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25 |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条第三项 | 100 | ||||
26 | 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 | 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27 | 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 | 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三项 | 100 | ||||
28 | 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 |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29 | 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路线、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 200 | ||||
30 | 学习驾驶人使用非教练车或者在教练不随车指导下上道路驾驶的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31 | 使用教练车时有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 200 | ||||
32 |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 | 法第二十一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 200 | ||||
33 |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 法第二十一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 | 200 | ||||
34 | 不按规定倒车的 | 条例第五十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六项 | 100 | ||||
35 | 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 法第三十六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 100 | ||||
36 | 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 200以上2000以下 | 15日以下 | |||
37 |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条例第二十八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 | 200 | ||||
38 |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六项 | 200以下 | ||||
39 |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 条例第六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七项 | 200以下 | ||||
40 |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 500以上2000以下 | ||||
41 | 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标线指示的 | 法第三十八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 | 100 | ||||
42 | 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三条第四项 | 100 | ||||
43 | 驾驶时观看电视的 |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 200 | ||||
44 | 不按规定会车的 | 条例第四十八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七项 | 1 | 200 | |||
45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 | 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办法第九十五条第八项 | 1 | 200 | |||
46 |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办法第九十条第一项 | 1 | 100 | |||
47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 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 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办法第九十条第一项 | 1 | 100 | |||
48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五条第八项 | 1 | 200 | |||
49 |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 法第五十一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二项 | 2 | 50 | |||
50 |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2 | 100 | |||
51 | 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2 | 100 | |||
52 | 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2 | 100 | |||
53 | 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 |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六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2 | 100 | |||
54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 2 | 200 | |||
55 |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 |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条 | 2 | 20以上200以下 | |||
56 |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法第五十一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项 | 2 | 50 | |||
57 |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 | 《校车条例》第二十一条 | 《校车条例》第四十六条 | 2 | 1000以上3000以下 | |||
58 | 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 《校车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校车条例》第四十六条 | 2 | 1000以上3000以下 | |||
59 |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的 | 《校车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 《校车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2 | 200 | |||
60 |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 | 《校车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 | 《校车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2 | 200 | |||
61 |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 《校车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校车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2 | 200 | |||
62 |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 《校车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 《校车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2 | 200 | |||
63 |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 《校车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校车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200 | |||
64 |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 《校车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校车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 2 | 200 | |||
65 |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 法第三十五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 | 3 | 200 | |||
66 | 从前车右侧超车的 | 条例第四十七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3 | 200 | |||
67 | 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 | 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3 | 200 | |||
68 |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 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3 | 200 | |||
69 |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3 | 100 | |||
70 |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 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3 | 100 | |||
71 |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 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3 | 100 | |||
72 | 载货汽车牵引多辆挂车的 | 条例第五十六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七项 | 3 | 100 | |||
73 | 半挂牵引车牵引多辆挂车的 |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 | 3 | 20以上200以下 | |||
74 | 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千克以上挂车的 |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 法第九十条 | 3 | 20以上200以下 | |||
75 |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牵引挂车的 |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 | 3 | 20以上200以下 | |||
76 |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 | 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七项 | 3 | 200 | |||
77 |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 | 3 | 100 | |||
78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3 | 200 | |||
79 |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3 | 200 | |||
80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3 | 200 | |||
81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 3 | 200以上500以下 | |||
82 |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 3 | 200以上500以下 | |||
83 |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 法第三十六条、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二、四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第二项 | 3 | 100 | |||
84 |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 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 | 3 | 20以上200以下 | |||
85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 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项 | 3 | 200 | |||
86 |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 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 | 3 | 20以上200以下 | |||
87 | 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或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 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四项 | 6 | 200 | |||
88 | 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 | 6 | 200 | |||
89 |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 《校车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校车条例》第五十条、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 6 | 500 | |||
90 |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 《校车条例》第三十三条 | 《校车条例》第五十二条 | 6 | 200 | |||
91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法第三十八条、条例第三十八、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 | 6 | 200 | |||
92 |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 6 | 200以上500以下 | |||
93 |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二项 | 6 | 200 | |||
94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6 | 200 | |||
95 | 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校车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6 | 200 | |||
96 |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6 | 200 | |||
97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6 | 200 | |||
98 |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校车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6 | 200 | |||
99 |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6 | 200 | |||
100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6 | 200 | |||
101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 |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 6 | 500以上2000以下 | |||
102 | 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 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 6 | 500以上2000以下 | |||
103 |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 6 | 500以上2000以下 | |||
104 |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 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三条第六项 | 6 | 100 | |||
105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法第七十条、条例第八十八条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 12 | 200以上2000以下 | 15日以下 | ||
106 |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 《校车条例》第三十四条 | 《校车条例》第五十条、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 12 | 2000 | |||
107 | 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 《校车条例》第二十五条 | 《校车条例》第四十七条 | 12 | 1000以上3000以下 | 可以 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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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12 | 200 | |||
109 | 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 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 12 | 200 | |||
110 |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 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 12 | 200 | |||
111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12 | 200 | |||
112 | 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校车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12 | 200 | |||
113 |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12 | 200 | |||
114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 12 | 200以上2000以下 | 可以吊销 | ||
115 |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四十一条、《校车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 12 | 200以上2000以下 | 可以吊销 | ||
116 |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 12 | 200以上2000以下 | 可以吊销 | ||
117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12 | 200 | |||
118 | 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八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 12 | 200 | |||
119 | 拖拉机驶入高速公路的 | 法第六十七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项 | 200 | ||||
120 |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 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121 |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的 | 条例第八十四条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122 |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 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 | 200 | ||||
123 |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法第五十一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项 | 2 | 50 | |||
124 | 驾驶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 法第六十七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项 | 3 | 200 | |||
125 |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 法第五十二条 | 法第九十条 | 3 | 20以上200以下 | |||
126 | 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 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 | 3 | 20以上200以下 | |||
127 |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20%以上的 | 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 | 3 | 200 | |||
128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 法第三十六条,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二、四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 | 3 | 100 | |||
129 |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 | 6 | 200 | |||
130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6 | 200 | |||
131 |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校车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6 | 200 | |||
132 |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一项 | 6 | 200 | |||
133 |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 | 6 | 20以上200以下 | |||
134 |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 | 6 | 200 | |||
135 |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 条例第八十一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 | 6 | 200 | |||
136 | 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 | 12 | 200 | |||
137 |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 | 12 | 20以上200以下 | |||
138 | 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 | 12 | 200 | |||
139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 法第九十条 | 12 | 20以上200以下 | |||
140 |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校车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 | 12 | 20以上200以下 | |||
141 |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 | 12 | 20以上200以下 | |||
142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 12 | 200以上2000以下 | 可以吊销 | ||
143 |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校车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 12 | 200以上2000以下 | 可以吊销 | ||
144 |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 12 | 200以上2000以下 | 可以吊销 | ||
145 |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 2000以上5000以下 | ||||
146 | 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但尚不构成犯罪的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 200以上2000以下 | 15日以下 | |||
147 |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 200以上2000以下 | 15日以下 | |||
148 |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的 | 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法第一百零六条 | 200以上2000以下 | ||||
149 |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 法第一百条第三款 | 法第一百条第三款 | 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 | ||||
150 | 其他机动车喷涂特种车特定标志图案的 | 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151 | 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152 | 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条 | 吊销 | ||||
153 | 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 《校车条例》第四十四条 | 《校车条例》第四十四条 | 8万至10万,没收违法所得 | ||||
154 |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 | 《校车条例》第十八条 | 《校车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1万至2万,没收违法所得 | ||||
155 | 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 | 《校车条例》第二十五条 | 《校车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1万至2万,没收违法所得 | ||||
156 | 伪造、变造校车标牌的 | 《校车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 《校车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 2000以上5000以下 | ||||
157 | 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 | 《校车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校车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500 | ||||
158 |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 12 | 2000以上5000以下 | |||
159 | 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 | 《校车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 《校车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 12 | 2000以上5000以下 | |||
160 |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载人或者被牵引的机动车拖带挂车的的 |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 | 100 | ||||
161 |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大于牵引的机动车的 |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 | 100 | ||||
162 | 使用软连接装置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未保持安全距离的 |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 | 100 | ||||
163 | 牵引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未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的 |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四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 | 100 | ||||
164 | 使用汽车吊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牵引车辆的 |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 | 100 | ||||
165 | 使用摩托车牵引车辆或者牵引摩托车的 |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 | 100 | ||||
166 | 未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转向或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机动车的 |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 | 100 | ||||
167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法第五十一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项 | 50 | ||||
168 | 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或者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的 | 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 | 100 | ||||
169 | 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 法第四十九条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170 |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20以上200以下 | ||||
171 |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 | 法第七十条第三款,条例第八十九条,《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三条第三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条第四项、《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三条第三款 | 200 | ||||
172 | 驾驶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 《校车条例》第四十四条 | 《校车条例》第四十四条 | 2000以上5000以下 | 吊销 | |||
173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 法第三十六条,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三、四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 | 100 | ||||
174 |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 20以上200以下 | ||||
175 |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 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三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条第六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100 | ||||
176 |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20以上200以下 | ||||
177 |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 20以上200以下 | ||||
178 |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6 | 200以上500以下 | |||
179 |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第五十二条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200以上500以下 | ||||
180 | 逾期不参加审验的 | 《校车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第七十五条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200以上500以下 | ||||
181 |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 吊销(5年) | ||||
182 |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 | 吊销(10年) | ||||
183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 | 5000 | 15 | 吊销(5年) | ||
184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1000以上2000以下 | 10日以下 | 吊销 | ||
185 | 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186 | 挂车载人的 |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187 | 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 法四十九条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188 | 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 | 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 办法第九十五条第四项 | 200 | ||||
189 | 未携带驾驶人信息卡的 | 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 办法第九十条第一项 | 100 | ||||
190 | 专业作业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 办法第十五条第八项 | 办法第九十条第七项 | 100 | ||||
191 | 违反试车规定的 | 办法第五十二条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九项 | 100 | ||||
192 | 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 |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三项 | 100 | ||||
193 | 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规定报警的 | 法第五十二条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五项 | 100 | ||||
194 | 使用他人驾驶人信息卡的 | 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 办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 | 200 | ||||
195 |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的 | 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 | 办法第九十五条第八项 | 200 | ||||
196 | 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交车违反规定在其他车道内通行的 | 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 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 | 200 | ||||
197 | 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 | 办法第三十五条 | 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六项 | 200 | ||||
198 | 出租汽车违反规定停车上、下乘客的 | 办法第三十七条 | 办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 200 | ||||
199 | 公交车违反驶入停靠站规定的 | 办法第五十一条 | 办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 | 200 | ||||
200 |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在快速车道内行驶的 | 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 | 200 | ||||
201 | 夜间使用软连接牵引机动车时,牵引装置上未设置反光标识物的 | 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 | 100 | ||||
202 | 牵引机动车未在慢速车道内行驶的; | 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 | 100 | ||||
203 | 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牵引机动车未在辅路上行驶的; | 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项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 | 100 | ||||
204 | 牵引轮式专用机械车及其他轮式机械的 | 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六项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 | 100 | ||||
205 | 在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粘贴、喷涂妨碍安全驾驶的文字图案的 |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 | 办法第九十条第四项 | 100 | ||||
206 | 未按照指示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 | 法第三十八条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 | 100 | ||||
207 |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鸣喇叭催促的 | 办法第四十五条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四项 | 100 | ||||
208 | 进入环形路口未让出环形路口的机动车先行的 |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100 | ||||
209 | 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100 | ||||
210 | 进出、穿越道路未让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 办法第四十四条 | 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100 | ||||
211 | 进主路未让主路上行驶或者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的 | 办法第四十四条 | 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100 | ||||
212 | 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的 | 办法第四十四条 | 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100 | ||||
213 | 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减速让行的 | 办法第四十四条 | 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 | 100 | ||||
214 |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未停车瞭望的 | 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215 | 掉头时未按规定驶入最左侧车道的 | 办法第四十二条 | 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八项 | 200 | ||||
216 | 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特征的 | 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217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 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 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 吊销 | ||||
218 | 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200以上2000以下 | 15日 以下 |
|||
219 |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 条例第二十八条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220 | 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仍驾车的 | 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200以上2000以下 | 15日 以下 |
|||
221 |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或者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 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 | 200 | ||||
222 | 通过无交通信号或者无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未减速或者停车确认安全的 | 法第四十六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三项 | 100 | ||||
223 | 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 法第四十六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五项 | 200 | ||||
224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 | 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九十三条第二款、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二项 | 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办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200 | ||||
225 | 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 | 条例第六十三条、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办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200 | ||||
226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 条例第六十三条、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条例第六十三条、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200 | ||||
227 |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 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 | 法第九十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项、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九项 | 200 | ||||
228 | 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 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229 | 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的地点掉头的 | 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八项 | 200 | ||||
230 |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 | 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八项 | 200 | ||||
231 |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鸣喇叭的 | 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六十二条第八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四项 | 100 | ||||
232 |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三项 | 50 | ||||
233 | 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的 |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 200 | ||||
234 | 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 法第二十一条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三项 | 200以下 | ||||
235 |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项 | 200以下 | ||||
236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 | 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500以下 | ||||
237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200以下 | ||||
238 | 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 法第四十三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五项 | 100 | ||||
239 |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 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条例第八十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五项 | 200 | ||||
240 |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 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第五项、五十一条第三项、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第一款,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二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项 | 1 | 100 | |||
241 | 违反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使用灯光的 | 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五十八条,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一项 | 1 | 100 | |||
242 |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或者高度超过规定的 |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五项 | 1 | 100 | |||
243 |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进入路口的 | 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 | 2 | 200 | |||
244 |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 | 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 | 2 | 200 | |||
245 |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的 | 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 | 2 | 200 | |||
246 |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 | 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八条第五项 | 2 | 200 | |||
247 |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者工程救险车的 | 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3 | 200 | |||
248 | 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或者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超车的 | 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3 | 200 | |||
249 |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 | 法第五十二条、条例第六十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条第一项 | 3 | 200 | |||
250 |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 法第五十二条、条例第六十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条第二项 | 3 | 200 | |||
251 |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第五十二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3 | 100 | |||
252 |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行人先行的 |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3 | 100 | |||
253 |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 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3 | 100 | |||
254 | 机动车在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夜间未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 | 条例第六十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条第三项 | 3 | 200 | |||
255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 法第十三条、条例第十六条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办法第九十五条第八项 | 3 | 200 | |||
256 |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 法第三十八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 | 3 | 100 | |||
257 | 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标线指示的 | 法第三十八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 | 3 | 100 | |||
258 |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 条例第二十八条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6 | 200以上2000以下 | 15日 以下 |
||
259 | 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或者速度行驶的 | 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四项 | 6 | 200 | |||
260 | 运载超限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或者速度行驶的 | 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三条第六项 | 6 | 100 | |||
261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6 | 200 | |||
262 |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 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12 | 200以上2000以下 | 15日 以下 | ||
263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12 | 1000以上2000以下 | 6 | ||
264 |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 12 | 500以上2000以下 | |||
265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七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九条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 12 | 200以上2000以下 | 可以吊销 | ||
266 | 在高速公路、快速路的路肩上行驶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项 | 200 | ||||
267 | 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办法第五十三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 | 200 | ||||
268 | 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项 | 200 | ||||
269 | 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上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五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项 | 200 | ||||
270 | 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的 | 条例第八十三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一项 | 200 | ||||
271 | 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上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载人的 | 条例第八十三条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二项 | 200 | ||||
272 | 在高速公路、快速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八项 | 3 | 200 | |||
273 |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 | 12 | 200 | |||
274 |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 | 12 | 20以上200以下 | |||
275 | 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 2000以上5000以下 | 15日以下 | |||
276 |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 | 法第十九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 2000以上5000以下 | 15日以下 | |||
277 |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 2000以上5000以下 | 15日以下 | |||
278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 1000以上3000以下 | 10日以下 | |||
279 | 非法拦载、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 | 200以上2000以下 | 15日以下 | |||
280 |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仍继续驾驶的 |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 | 200 | ||||
281 |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继续驾驶的 |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 200 | ||||
282 | 货运机动车及其挂车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 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办法第九十五条第六项 | 200 | ||||
283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检验或者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 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 处检验费10倍罚款 | ||||
284 |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或者违反规定载货、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经处罚不改的 | 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 | 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 | 2000以上5000以下 | ||||
285 |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 12 | 2000以上5000以下 | 15日以下 | ||
286 |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 12 | 2000以上5000以下 | 15日以下 | ||
287 | 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 | 20以上200以下 | ||||
288 | 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 | 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 | 吊销(终生) | ||||
289 | 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或者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 | 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 200 | ||||
290 | 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 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项 | 200 | ||||
291 | 实习期间驾驶牵引机动车或者驾驶牵引挂车的的 | 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项 | 200 | ||||
292 | 未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的 | 办法第十五条第六项 | 办法第八十九条第四项 | 50 | ||||
293 | 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的 | 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 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五项 | 50 | ||||
294 | 未按照规定安装或者使用行驶记录仪的 | 条例第十四条、办法第十五条第九项 | 办法第九十条第五项 | 100 | ||||
295 | 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 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五十五条第一款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 | 100 | ||||
296 | 黄标车违规通行 | 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 | 100 | ||||
297 | 未按尾号限制通行的 | 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 | 100 | ||||
298 | 驾驶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 | 条例第六条 | 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五项 | 200 | ||||
299 | 大、中型客运机动车未按规定喷涂准乘人数,从事营运的大、中型客运机动车未按规定喷涂经营单位名称的 | 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 | 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七项 | 200 | ||||
300 | 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 办法第四十五条 | 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六项 | 200 | ||||
301 | 出租汽车违反规定在道路上停车待客、揽客的 | 办法第三十七条 | 办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 | 200 | ||||
302 | 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上执行救援、清障任务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 办法第五十九条 | 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三项 | 200 | ||||
303 | 实习期间驾驶牵引机动车、或者被牵引车的 | 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 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项 | 200 | ||||
304 | 驾驶全挂拖斗车或者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牵引机动车的 | 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 | 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 | 100 | ||||
二、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部分 | ||||||||
305 |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或者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停车滞留的的 | 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五十七条,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五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三项 | 20 | ||||
306 | 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骑行的 | 法第五十七条,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十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五项 | 20 | ||||
307 | 驾驶非机动车突然猛拐或者在其他车辆之间穿行的 |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五条第八项 | 20 | ||||
308 | 未满16周岁驾驶畜力车的 | 条例第七十三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四条 | 10 | ||||
309 | 未满16周岁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四条 | 10 | ||||
310 |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 | 法第六十二条,条例第七十五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二项 | 10 | ||||
311 | 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的 | 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三项 | 10 | ||||
312 | 行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 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一条第四项 | 10 | ||||
313 | 行人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 | 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五项 | 10 | ||||
314 | 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 | 10 | ||||
315 |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快速路或者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 | 法第六十七条、五十七条第二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 | 50 | ||||
316 | 非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快速路或者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 | 法第六十七条,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 | 50 | ||||
317 | 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法第七十条、条例第八十八条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 200以上2000以下 | 15日以下 | |||
318 |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 200以上2000以下 | 15日以下 | |||
319 | 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 | 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 20 | ||||
320 |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 法第三十八条、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 20 | ||||
321 | 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畜力车的 |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二项 | 50 | ||||
322 |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 | 法第五十八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 | 50 | ||||
323 |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 | 条例第七十一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 | 20 | ||||
324 | 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 | 法第五十九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七项 | 20 | ||||
325 |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 | 条例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二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 | 20 | ||||
326 |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 | 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五条第六项 | 20 | ||||
327 | 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的 |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五条第十项 | 20 | ||||
328 | 驾驶非机动车时扶身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速的 |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六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九项 | 20 | ||||
329 | 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的 |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四项 | 20 | ||||
330 | 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八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八条第四项 | 50 | ||||
331 | 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九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八条第八项 | 50 | ||||
332 |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 |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十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五项 | 20 | ||||
333 | 驾驶畜力车时并行或者驾驭人离开车辆的 |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 | 20 | ||||
334 | 驾驶畜力车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超车的 |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三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三项 | 20 | ||||
335 | 驾驶两轮畜力车不下车牵引牲畜的 |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三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二项 | 20 | ||||
336 | 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未栓系的 |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四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五项 | 20 | ||||
337 | 停放畜力车时未拉紧车闸、栓系牲畜的 |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五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七条第六项 | 20 | ||||
338 |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 | 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二条、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三十九条、四十三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 | 10 | ||||
339 | 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 法第三十八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 | 10 | ||||
340 |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 | 法第六十一条、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 | 10 | ||||
341 | 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 | 法第三十六条、六十一条、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 | 10 | ||||
342 | 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者扒车、强行拦车的 | 法第六十三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七项 | 10 | ||||
343 | 行人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 | 法第六十五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一条第八项 | 10 | ||||
344 |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法第五十一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 | 20 | ||||
345 |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 法第五十一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五项 | 50 | ||||
346 | 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 | 法第六十六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八条第六项 | 50 | ||||
347 | 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 法第六十六条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20 | ||||
348 | 乘车人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 法第六十六条、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 20 | ||||
349 |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 | 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项、办法第五十七条第四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一条第六项 | 10 | ||||
350 | 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 | 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 10 | ||||
351 | 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跳车的 | 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 | 10 | ||||
352 | 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的 | 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五项 | 法第八十九条、办法第八十二条第四项 | 10 | ||||
353 | 违反规定搭乘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轻便摩托车的 |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十一项 | 办法第八十二条第六项 | 10 | ||||
354 | 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机动车而乘坐的 |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八项 | 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七项 | 50 | ||||
355 | 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 法第三十九条 | 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 | 20 | ||||
356 | 驾驶非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 法第三十九条 | 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 | 20 | ||||
357 | 驾驶非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避让行人的 | 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 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七项 | 20 | ||||
358 | 驾驶制动器失效的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骑行的 | 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七项 | 办法第八十五条第十二项 | 20 | ||||
359 | 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载人规定的 | 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八、第九项、五十六条第二项 | 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 20 | ||||
360 |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携带行驶证的 | 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 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六项 | 20 | ||||
361 | 驾驶畜力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 法第三十九条 | 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项 | 20 | ||||
362 | 在车行道内行走或者兜售、发送物品的 |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 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九项 | 10 | ||||
363 | 乘坐货运机动车时站立或者坐在车厢栏板上的 |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九项 | 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五项 | 10 | ||||
备注:上述条款中,法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办法是指《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校车条例》是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