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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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仲裁法对仲裁适用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仲裁法对仲裁适用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哪些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这就是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法是根据这样的原则加以规定的: 第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第二,仲裁事项涉及的应当是当事人有权……[更多]
有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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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根据1995年9月4日修订,并于同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2条规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海事争议案件: 1.关于海上船舶救助、海上船舶和内河船舶救助的报酬争议。 2.关于海上船舶碰撞、海上船舶和内……[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