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破产:企业逃废债务的“常规武器”
就像一个健康的人忌言并拒绝死亡一样,按照常理,破产关门,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应该是一个不愿接受的结果。然而,如果企业通过破产关门能够让自己丢下包袱,给自己带来好处,尽管这是以牺牲国家和别的企业利益为前提,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也愿戴上“破产”这顶并不光彩的帽子。用业界人士的话说,假破产,是企业逃废债务的“常规武器”。
究竟破谁的产?
近些年来,从人民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中发现和暴露了一些新问题,如恶意破产,债权人权益被侵犯的现象日趋严重。有调查显示,目前存在的各种逃废债务方式中,假破产问题最为突出,其每年给国家税收和银行造成的损失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假破产”的手段多种多样,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
“假破产”,真逃税。重庆“康尔寿”的保健食品研究所是中国保健品市场的知名企业,曾于1997—2000年连续4年稳坐国内减肥食品市场销售的头把交椅。而就是这样一个企业,却突然于2002年3月14日向注册所在地潼南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让人吃惊的是,地方法院异乎寻常的办案速度,接到申请后5天正式立案审理,15天后宣告“康尔寿”破产,至4月5日,进行债务清算的小组已经成立。据“康尔寿”自己粗略估算,近几年来的销售收入接近4个亿。效益这样好的企业,却拖欠国家税款达1752万元;同时,因债务纠纷,还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付北京残疾人服务中心违约金1949万元。此外,还有退贷款、垫付广告费、税款432万元;而申请破产时,“康尔寿”账面资金只有98元。如果不是重庆一中院及时纠正,“康尔寿”破产顺利,除国家税收受到损害外,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的违约赔偿费也将化为泡影。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借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一些企业却不讲诚信,放弃信贷的诺言,采取转移财产重新创办企业,将被掏空的老企业破产的办法,来逃废银行信贷。某市自行车厂,自组建以来就年年亏损,以致资不抵债。这家企业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精心策划下向法院申请破产。在办理“破产”前,这家自行车厂重新办理了一家新的企业,并将企业的生产设备转移到新企业。自行车厂“破产”后,新办的企业生产经营一切照旧,而且因没有什么负担生意红红火火,但是,老企业原欠该市一家银行的3000多万元贷款连本带息却因破产而一破了之。
相关阅读:
渝北区律师特别推荐:向小波律师
渝北区律师特别推荐:向小波律师 向小波律师,男,中共党员,本科就读于济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于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目前为重庆乾乙律师事务专职律师,隶属律所房产建筑部及公司金融部。会计与法律的结合,让向小波律师在执业过程……[更多]
关于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一) 债务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 其中,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二) 破……[更多]
关于企业破产债务清偿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 【基本案情】 前几年,我公司有偿许可某企业使用我公司的商标,合同约定该企业付费80万元。但该企业付了40万元后就一直拖着未付。今年4月,该企业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现法院已正式受理。请问,我公司能否要求优先偿还欠款? 【律师解答】……[更多]
如何审查破产债务及核对注意事项
如何审查破产债务及核对注意事项 审查债务: 1、首先重点审查债务人公司成立时的出资是否真实 《公司法司法解释3》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更多]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及破产清算会计方式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及破产清算会计方式 《破产规定》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