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公证机构必须关注导致遗嘱失效的因素

2015年01月29日09:13        赵逸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遗嘱公证】公证机构必须关注导致遗嘱失效的因素

  【遗嘱公证】公证机构必须关注导致遗嘱失效的因素

  1、 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一个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在遗嘱发生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的遗嘱,因此一个遗嘱人出现多份遗嘱的现象并不少见,多份遗嘱如果处分的内容并不冲突,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反而可以互补;但如果内容存在冲突,就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衡量遗嘱效力高低的原则是: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遗嘱人如欲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方为有效,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2、后遗嘱优先于前遗嘱,即在没有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3、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遗嘱人生前对财产的处分行为致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4、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遗产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公民立遗嘱时只能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如果对不属于个人的财产进行处分,就属于无效处分,会引起该部分内容失效,如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就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能立遗嘱进行处分;又如抚恤金,是对家属的精神关怀和物质帮助,不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也不能依遗嘱人的意思进行处分;再如保险金,如果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已指定了受益人,遗嘱人就不得以遗嘱的方式另行处分。但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只导致该部份遗嘱内容失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5、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为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合法利益,《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称之为“必留份”, 这是对遗嘱继承的强制性规定。《高法意见》第37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6、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主动放弃继承权,是法律允许的,自然使遗嘱的该项处分失效。根据《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某些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这一部分遗产份额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

  7、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我国实行的是限定继承原则,即接受遗产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并不是承担无限责任,而是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其所欠的债务,则首先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遗产,然后依《继承法》第3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清偿债务,致使遗嘱继承失去意义而实质上失去效力;如果清偿债务后尚有剩余,剩余部分依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8、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遗嘱继承人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此时并未生效,其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应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并不能由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情况下的法定继承。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充分了解遗嘱生效条件和导致遗嘱失效的各种因素,就可以在公证实践中最大限度地避免遗嘱失效,减少不必要的纷争、讼累,防范公证赔偿风险,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定发展,实现遗嘱人立遗嘱的初衷。

  相关阅读:

  太原律师特别推荐:郭真君律师

  太原律师特别推荐:郭真君律师 1997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在多年的职业生涯中,时刻注重法律知识的更新和学习,加上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代理了多起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相关阅读: 太原律师特别推荐:董佳峰律师 太原律师特别……[更多]

  立遗嘱人及见证人未亲笔签名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案情】王某希望其所有的位于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在死后能由小女儿继承,但其本人识字不多,不会书写遗嘱,故于2013年5月至某律师事务所办理代书遗嘱。代书律师李某根据王某的要求,请同所的另一名律师张某见证,在对其作了谈话笔录后,根据王某真实意思表示书……[更多]

  父母立遗嘱将财产只给一人是否有效?

  父母立遗嘱将财产只给一人是否有效? 父母所立经过公证的遗嘱都是有效的,他们有权指定个人财产由一人或者多人继承。即使另外的继承人不在公证现场,只要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思维清晰,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意愿,遗嘱的效力也就不受任何影响。 相关法律依据……[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必须关注的二十个问题  施工合同履约时限必须关注的问题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公证配偶必须到场吗  抚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重婚罪怎么判决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遗嘱公证知识排行榜
遗嘱公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