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定义及所产生的后果有哪些
重婚严重危及家庭稳定,婚姻法赋予了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以及提起诉讼追究重婚者刑事责任的权利。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重婚会产生什么后果。
一、重婚的定义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
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二、重婚的后果
1、 民事后果: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是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
(2)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3)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
2、刑事后果:
《刑法》第258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三、包二奶算重婚吗
对“包二奶”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在婚姻法修改时一度曾讨论得非常激烈,成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包二奶”是一个新词,“包”在汉语中是一个多义词,而在此处是约定俗成的意思,亦如包车、包场等,是商品化的概念,是一种金钱与美色的交易。“包二奶”行为严重破坏了家庭、社会的稳定,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计划生育,也造成了许多家庭破裂,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依法制裁。
对现行《婚姻法》中的重婚条文,权威的解释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它要求被告必须分别和两个不同对象有两张结婚证,或是不仅婚外同居还要傻乎乎地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起码要有邻居指证婚外公开同居者为公开夫妻。
如此,“重婚”是一个很难套上的罪名:其一,即使有人想重婚,也不会自投罗网再去登记;其二,邻里间很难知道旁边住的隔壁主人是谁,是不是夫妻。重婚案具有跨地域和隐蔽的特点,这决定了取证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除了拍摄重婚嫌疑人的住所和共同生育的子女的照片外,还必须收集周围群众指证嫌疑人是夫妻的证言。而这一点随着近几年商品房出租的增多,邻里关系的疏远,许多人怕惹事生非也不愿作证,而逐渐变得艰难。
在这种情况下,要认定“包二奶”是“重婚罪”是很难很难的。
因此法律上无法认定“包二奶”属“重婚”,所以不犯法。
以上是重婚会产生什么后果的解答。值得注意,因重婚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在离婚判决作出后,不能立即另行结婚,因为在上诉期间,离婚判决是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此时结婚将构成重婚。
相关阅读:
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及起诉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及起诉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那么,想要起诉对方……[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