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联手 让老赖无处可赖

2015年02月03日09:11        熊晶晶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八部委联手 让老赖无处可赖

  执行难似乎是个永恒的难题,国家法律虽然在刑事、民事和行政方面为当事人维权提供了救济渠道,但总有一些人甘冒法律风险当起了“老赖”。殊不知,他们既挑战着自己,也挑战着国家公信力,更挑战着当事人的耐心。近日,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中央八部委联合签署《“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重拳出击惩老赖,对“老赖”零容忍,让“老赖”无处可赖。

  该备忘录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工作部署,促进社会主体诚实守信、维护法律权威、树立诚信社会风尚的重大举措。诚然,“老赖”的出现是熟人社会向生人社会转型的必然现象,是不可避免的社会顽疾,但要根治“老赖”顽疾,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并不是法院单独就可以做好的工作。执行是法院的工作之一,但执行不同于审判,审判是居中裁判,需要法官忠诚于案件事实,忠诚于法律,而执行面对的是复杂的生活状态,“乱象丛生”,碰上情况恶劣的更得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法院显然没有如此强大的能力和精力。对于难以执行的案件,需要整个社会的通力配合,发挥整体协调,各部门协作的效能,决不可让法院“单打独斗”。中央八部委重拳出击,正是我们的“等风来”。

  总体说来,一些地方的做法通常是先摸清情况,再进行时时监督,然后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手段给“老赖”压力,督促其还款。我们也看到有些地方建立起了“老赖曝光台”,从而利用网络曝光的力量查出那些欠薪者;也有些地方实施诚信档案,将“老赖”列入黑名单。笔者认为,这些措施在很多时候是应当组合使用的,因为对于“老赖”,单纯的罚款、拘留或者限制措施是没有明显作用的。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网络曝光、诚信档案在一定程度上揪出了部分 “老赖”,也使得其他“老赖”开始规范自己的行为,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然而任何执行措施,惩罚都不是目的,我们追求的是“案结人和”,追求的是社会的和谐,人民生活秩序的安定,公平正义的实现,所以,要使“老赖”无处藏身,就需要尽快完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将“老赖”晒在阳光下,让社会掌握诚信数据库,让民众方便查询,这样“老赖”就成了过街的老鼠,到那时候,“老赖”岂能长久?

  “民无信不立”。法院与“老赖”之间有一个“信”字相关联,一方是国家公信力,一方是个体诚信。可以说,“老赖”的诚信关系着法院的公信,也关系着社会的信任。诚信是我国的传统美德,熟人社会向生人社会的转变使一部分人利欲攻心,见利忘义,抛弃诚信,公然做起了“老赖”。但生人社会不仅是法治经济,同时也是诚信经济,构建诚信社会,需要全社会的合力出击。首先,需要个体树立诚信,懂得信任的重量,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其次,社会组织、机关团体需要遵守组织规范、行业准则、职业道德,特别是政府部门更应当做好“道德模范”,切勿做“老赖”般的“小丑”。最后,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应守好这道门,对人民的立案要求、支付令申请、执行申请要积极对待,认真办案。所以,法院用心办案,当事人才能“有薪”生活,这是法院的职责所在,也是对公平正义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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