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人寿保险诈骗?
【人寿保险诈骗的类型】
1、故意不如实告知。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既往病史和现有病症,或者隐瞒真实年龄、真实职业等,以达到影响保险人承保的目的。
2、虚构事实。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并索取保险金的行为。
3、先出险后投保。指被保险人已发生风险事故,然后为骗取保险金而进行投保并伪造或修改相关凭证以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
4、冒名顶替。将被保险人进行冒名顶替,或者顶替投保,或者顶替索赔。
5、医患勾结,出具伪证。达到骗取更多保险金的目的。
6、预谋杀人。投保人先骗取被保险人信任并为其投保,然后谋杀被保险人伪装为意外事故等以诈取保险金。
【人寿保险诈骗的防范】
1、加强立法和加大司法处理力度,从制度上进行防范。国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细化保险欺诈的相关规定,加大处罚打击力度,从而起到威慑作用。
2、建立严格的承保预防体系,加大风险管控力度。提高核保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水平,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核保体系并责任到人,从程序上堵塞漏洞。
3、建立行业保险信息交换系统,加强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畅通的资源共享渠道。保险人在核保时就可通过信息共享、理赔时互通有无来挤压保险欺诈的空间。
4、加强理赔体系的建设,规范理赔与调查程序,健全审核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从而防止内外勾结、恶意骗保。
5、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整体道德水平。从根本上和源头上杜绝保险欺诈产生的土壤。
6、加强与其他行业和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加强与医院、交通部门等行业和与公安、交警、法院等国家机关的联系与合作,多方获取相关信息,借助他方的技术力量来达到防止保险欺诈的目的。
相关阅读:
山东淄博律师特别推荐:王明军律师
山东淄博律师特别推荐:王明军律师 王明军律师,男,1965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山东淄博人;曲阜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山东扬帆盛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学者型律师。20多年的法律规则学习和中国司法实践,法学理论深厚,熟悉民事、商事、刑事……[更多]
人寿保险怎么分类?
人寿保险怎么分类? 【人寿保险的分类】 1、定期人寿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更多]
什么是死亡保险?
什么是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人身保险品种当中产生最早的一个品种。1583年为威廉吉朋承保的一年期的死亡保险是迄今发现的第一张人寿保险单。严格地说,这张保单属于定期死亡保险,即为客户提供一个特定时期的死亡保障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期内死……[更多]
有关生命保险的类别
生命保险的类别 【死亡保险】 它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定期死亡保险习惯上被称为定期寿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间内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这种保险期限一般不长,大都是保障被保险人短期内担任一项有可能危及生命的临时工作,……[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