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情形
所谓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因此,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如果在作品完成两年内,单位在其业务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其许可第三人使用,使用方式不受限制,单位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作品完成后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可以许可他人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其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包括: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
认定这类职务作品,应当注意:第一,从事创作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是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提供的。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第二,上述作品的责任(应包括各种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相关阅读:
重庆永川律师推荐:刘银勇律师
重庆永川律师推荐:刘银勇律师 刘银勇律师 手机号码:13883320517 执业证号:15001200910321087 执业机构:重庆进明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消费维权 公司法务 地 址:重庆永川市胜利北路38号三楼 邮 箱:lypq@sohu.com……[更多]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例如把一部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并转让或许可某些影视制作公司使用,……[更多]
关于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
关于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释义:本条是关……[更多]
职务软件著作权归属
职务软件著作权归属 所谓职务软件是指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主要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下开发的软件: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单位的资金、专用……[更多]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情形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情形 所谓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因此,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