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2015年02月11日10:06        熊晶晶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加强我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一)进一步扩大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应进一步区分驰名服务商标与驰名商品商标的认定标准。驰名服务商标与驰名商品商标的认定标准不应完全相同,这由服务经营与商品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决定的。有些规定,如“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等规定,仅适用于驰名商品商标的认定,而不能适用于驰名服务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具有知名度高,其拥有者企业规模一般较大的特点,因此对其保护应有别于普通注册商标,而予以较大范围的保护。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保护程度要具体问题具有对待,即根据商标的具体情况来具体界定。一般说来,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具有独创性的驰名商标可给予跨商品类别保护。例如,非“同仁堂”商标所有人将药品上的驰名商标“同仁堂”用在“保健食品”、“饮料”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时,其申请就会被驳回。对于擅自使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同仁堂”末在保健食品和饮料商品上注册,前述保护仍然可以实施,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扩大保护”之一。

  第二,对于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二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第三,明确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制度,驰名商标所有人要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把可能会与其驰名商标混淆的近似驰名商标的文字、图形注册成联合商标,还可以在类似商品或不类似商品上注册防御商标,从而禁止他人使用驰名商标,实现对驰名商标的主动保护。

  (二)完善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

  第一,驰名商标蕴含着无限的商业价值,有些企业有意或者无意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使用。《商标法实施条例》和《保护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笔者认为,在他人使用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启动驰名商标认定程序,或者权利人可以不通过行政程序,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对商标是否驰名做出认定,判定企业名称登记无效。

  第二,《巴黎公约》规定,对驰名商标注册争议的有效期限为5年,而我国商标法统一规定对已注册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核准之日起1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应该在商标法中适当增加一些条款,对驰名商标争议期予以延长。此外,还可以扩大损害赔偿金额,强化对侵犯驰名商标所有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从行政、民事及刑事方面,提高行政罚款、损害赔偿及刑事量刑的标准,使违法者望而却步。

  第三,建立即发侵权制度。许多国家对于这些可预见到又并非无根据地推断出的侵权准备活动,认定为侵权行为,可以禁令予以制止。《TRIPS协议》第50条规定的“临时措施”中,要求成员国当局能禁止这种“即发侵权”,把侵权产品制止在进入流通渠道之前,而不是之后。所以为确切保护驰名商标,有必要增加即发侵权。

  相关阅读:

  广东梅州律师推荐:张文源律师

  广东梅州律师推荐:张文源律师 张文源律师 手机号码:13719984123 执业证号:19070810110237 执业机构:广东义致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广梅中路107号新世纪大厦三楼(锭子桥车站对面) 邮 箱……[更多]

  2013年驰名商标保护全文

  2013年驰名商标保护全文 第一条、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商标保护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商标保护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根据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北京发表的两国政府联合声明的精神,本着保护商标以进一步发展两国贸易关系的愿望,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 一 条 缔约任何一方的法人(包括对外……[更多]

  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4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7次会议通过,……[更多]

  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 努力实施品牌兴省战略

  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 努力实施品牌兴省战略 摘要: 近年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发展企业自主品牌、帮扶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培育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目前全省驰名商标总数位于中西部前列,进一步提升了该省企业的影响力和产品的……[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商标保护知识排行榜
商标保护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