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哪些条件?

2015年03月05日09:30        赵逸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哪些条件?

  【工伤费用报销条件】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2、必须持有省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证明。

  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工伤费用报销流程】

  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

  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

  3、财务科复核。

  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

  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

  【申请认定工伤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3、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4)属于因工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国和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免去提交第3项证明材料。亲属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工伤职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企业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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