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反思——从实践层面探析

2015年03月10日09:04        周婕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反思——从实践层面探析

  审判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是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的,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和监督的一种组织形式。《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或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委会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发挥审判人员的集体智慧,实行审判民主,加强执法监督,曾起过积极作用。但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与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在现代司法实践中,传统审委会制度与公正司法的要求愈来愈不相适应,受到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的广泛质疑。我们以为,应当在国情基础上对一项制度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加以分析,而不能简单地否定或者肯定。基于此,我们拟从实践层面对审委会制度进行反思。

  一、从实践层面反思的必要性

  首先,形成良好的“治疗方案”的前提是发现“病因”。审委会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大特色。原因在于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其审判组织内部都并不设置审委会,这是学界所认同的,也经常是学界对我国审委会制度提出质疑的理由之一。但我们不能就此以“与世界接轨”为理由而全盘否定现存的审委会制度,同时审委会的存在,至少对于基层法院而言,对于保障更为良好的司法是必要的,或者说是利大于弊的(1) 。基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们不主张立刻废除审委会制度,而主张保留审委会制度,同时转变其部分职能。这实际上就是要对该制度“动一次大手术”,而这前提就是要能够将制度这一“手术对象”身上存在的“病变”处找到,否则就显得有些盲目。因为外科医生不可能在没有发现病因的情况下,就对病人的身体任意的手术,他必须要在依据一定的医学逻辑和知识,结合故有的医疗经验得以发现病因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提出理性的“治疗方案”,做到有目的地手术,从而达到救治病人的目的。我们都知道审委会制度“生病”,而它的存在比废除是“利大于弊”,那么这时候要救治它,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就成为了首要任务。

  其次,发现问题的过程事实上就是反思制度存在的瑕疵的过程。尽管我们对废除审委会制度持反对态度,但一项制度如果期望能够长远、正常地运作下去,就必须能够为人们所真正广泛地接受和认可,避免“说三道四”。回避存在的问题不是支持一项制度的明智之举,而应当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完善制度,从而赋予其生命力和说服力。既然反思、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如此必要,下面我们就从实践的层面将审委会制度存在的瑕疵揭露出来。

  相关阅读:

  福建律师特别推荐:郑小林律师

  福建律师特别推荐:郑小林律师 郑小林,男,法律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会员。取得全国首次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于2001年从业法律服务以来,……[更多]

  福建龙岩律师特别推荐:郑小林律师

  福建龙岩律师特别推荐:郑小林律师 郑小林,男,法律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会员。取得全国首次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于2001年从业法律服务以……[更多]

  经济仲裁机构:经济仲裁委员会

  经济仲裁机构:经济仲裁委员会 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专门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更多]

  消费维权的仲裁程序

  消费维权的仲裁程序 (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是双方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 (2)向哪个仲裁组织提请仲裁,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怎样提请仲裁机构进行消费纠纷仲裁? 仲裁也叫公断,是指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仲裁条款、仲裁协议,就解决纠纷所作……[更多]

  消费维权如何提请仲裁程序

  消费维权如何提请仲裁程序 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是双方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 (2)向哪个仲裁组织提请仲裁,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怎样提请仲裁机构进行消费纠纷仲裁? 仲裁也叫公断,是指仲裁机构……[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经济仲裁机构知识排行榜
经济仲裁机构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