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活护理费?

2015年03月12日09:44        赵逸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什么是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是指,工伤职工在工留薪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接受护理是其基本人身权利的体现,也与工伤事故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自然应当获得必要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根据上述规定,护理费赔偿的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其计算方法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又有所不同。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香条件”的标准,以及最高院的司法解析规定的“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对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未作规定,因此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析〉中规定的“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的数据确定。以后所称“职工平均工资“都参照该标准。

  相关阅读:

  北京今起调整工伤待遇 生活护理费最高增加480元

  北京今起调整工伤待遇 生活护理费最高增加480元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文发布“关于调整2008年保险金发放标准和调整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定期待遇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天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80元。 对工伤定期待遇的……[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工伤待遇知识排行榜
工伤待遇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