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审查中的商标抢注问题
被抢注商标的独创性不强,是造成商标被抢注的基本原因。被抢注商标往往是独创性不强,而在某一类别上又有一定名气。有一定名气,才能给抢注者带来经济利益,这也是抢注者的动机所在,同时因被抢注商标独创性不强,保护难度就会增大,如“熊猫”商标。只是因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熊猫”牌电视机才成为驰名商标,与此同时,在其它类别上也有不同厂家注册使用“熊猫”商标,因此,很难判断某一家企业来申请“熊猫”商标是恶意抢注;另外有一些现在有名气的商标本身就是在一些其他厂家使用该商标之后才出名的,如“长虹”商标,四川的国营长虹机器厂在电视机等产品上使用之前,在6类、11类等其它类别上就早已是其它企业的注册商标了。因此,在实质审查中,对驰名(公众熟知)商标也只能在相关类别上对其商标进行扩大保护,而在其它类别上,只能对其文字的独特书写方式进行保护,对于同名的普通文字,在其它类别上就根本无法保护了。对于驰名商标尚且如此,对于一些不太出名的商标,如“如意”、“四环”等商标的保护难度就会更大。相反,对“海尔”、“同仁堂”等商标来讲,因其独创性非常强,不仅一般消费者容易辨别,审查员在实质审查中也能够充分考虑,这样就不会给恶意抢注者以可乘之机。因此,独创性是商标避免被抢注的关键条件。
审查工作的程序,决定了认定商标抢注行为有一定的难度。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基本上都是每人分管一类,甚至是几个人分管一类,因此只能对于自己分管的类别的商标及商品比较熟悉,一旦涉及到跨类现象,了解的情况就很有限。与此同时,商标抢注者基本上又都是对比较知名的商标进行另类注册,审查员一般都不能及时发现,这就造成恶意抢注成功率非常高。此外,因商标申请量非常大,审查员的工作量也很大,审查中审查员不可能对每一件商标都用大量时间去进行检查、分析和判断,因此也给恶意抢注者提供了成功的机会;此外商标实质审查的时间性非常强,而恶意的抢注商标又都是分期分批申请上报,在时间和数量上相对于正常申请量来讲是非常小的,可能到不了百分之一,从而使审查员很难发现哪些申请属于恶意抢注商标。
所以,在实质审查中,只要是不违反禁用条款又与在先商标不构成相同近似的恶意抢注是能够通过的,这是审查性质和审查程序所决定的。
尽管恶意抢注能够通过商标的实质审查阶段,但是<商标法>已经在审查确权后面的程序上确定了解决商标抢注的办法。所以,我们认为,一方面企业应该加强商标保护的意识,在恶意抢注之前就对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保护,另一方面,出现恶意抢注商标后,可通过异议、争议或注册不当程序来解决。
相关阅读:
江西赣州律师特别推荐:朱强律师
江西赣州律师特别推荐:朱强律师 毕业于山东临沂大学,法学学士,拥有5年职业经验,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信条,全心全意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从业数年来,为很多当事人朋友解决了许多问题。 1、在刑事辩护方面,办理过一盗窃、抢劫、抢夺、故意伤害、交……[更多]
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商标侵权刑事责任】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商标侵权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更多]
诉前请求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措施的申请与裁定
诉前请求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措施的申请与裁定 诉前请求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案件与商标侵权案件的性质基本相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 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更多]
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措施
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措施 根据我国《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更多]
如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