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住宿旅游注意事项

2015年03月16日09:42        熊晶晶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消费者住宿旅游注意事项

  (一)要选择旅行社提供的出游线路和报价

  旅游线路有长线,如五日游、七日游,适合假期外出旅游;短线有一日游、二日游,适合双休日游,旅行社报价基本有两种形式:一是全包,即吃、住、行、游(包括景点门票),另一种不包括吃(餐费自理),但在选择报价时不能仅考虑“廉价”,更要重视是否“物美”,即研究旅游线路是否合理,导游是否讲解有数,服务周到,所提供的“行、住、食、游、购、娱”是否舒适,能否满足出游的初衷,如果“物”确实“美”,即使价高也合算,如果让人乘兴而去,扫兴而归,那么即使“价廉”,也不可选择这类旅行社。

  (二)要确定往返的交通工具

  乘飞机是否乘坐经济舱;乘火车是硬座、硬卧、还是软卧;乘轮船是四等舱、五等舱还是座位;乘汽车是进口车还是国产车,是否有空调,都要弄明白,因为它们直接和旅游费用相连。

  (三)要了解住宿档次和标准

  经济团的住宿标准一般安排普通房间,不带卫生间,4——5人一个房间,价格较低;标准团的住宿标准一般安排标准房间,有卫生设施、空调、电话、电视等等;豪华团的住宿标准一般安排星级饭店。

  (四)要询问游程安排

  游程安排主要游览内容是否合理。尤其是看景点所占时间的比例要达90%以上,购物所占的比例不应超过10%,同时还要看时间安排是否得当。

  (五)要了解该社的出票能力

  出票能力差的旅行社往往会经常更改交通工具的等级和往返时间,耽误旅游者的回程时间。

  (六)要和旅行社签约

  建议旅游者一定要和旅行社就上述旅游内容及自身权益与旅行社办好签约手续,保证自身的旅游权益;必要时可作为法律依据,借此讨回受损的权益。

  相关阅读:

  浙江台州律师推荐:倪剑律师

  浙江台州律师推荐:倪剑律师 倪剑律师 手机号码:18658684828 执业证号:13310201210695048 执业机构:浙江精通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装饰城小高楼603室浙江精通律师……[更多]

  住宿消费纠纷把游客丢街上

  住宿消费纠纷把游客丢街上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正是去海边游玩的好时节,可在旅行过程中,由于旅客和旅行社之间发生的纠纷问题搅黄了许多原本美好的行程。刘女士讲述了自己和同事去大……[更多]

  订房合同引起住宿消费纠纷

  订房合同引起住宿消费纠纷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新疆某国际旅行社与乌市某大酒店于去年签订了一份预订130间客房的合同,供旅行社在今年6月10日至20日期间安排客人入住,由于合同上并未……[更多]

  信用卡引发的酒店住宿消费纠纷

  信用卡引发的酒店住宿消费纠纷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持卡人没有作预授权完成酒店向银行申请扣款被拒 一位顾客持信用卡在酒店住宿消费,次日没有退房即未完成预授权就离开了,酒店向银行……[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住宿消费纠纷知识排行榜
住宿消费纠纷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