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国内仲裁
本费用表适用于仲裁规则第三条第(三)项仲裁案件,自2005年 5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规则第三条第(三)项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如下:
一、案件受理费收费办法
争议金额(人民币)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000元以下 最低不少于 100元
1,000元至50,000元 100元+争议金额1,000元以上部分的5%
50,001元至100,000元 2,550元+争议金额50,000元以上部分的4%
100,001元至200,000元 4,550元+争议金额100,000元以上部分的3%
200,001元至500,000元 7,550元+争议金额200,000元以上部分的2%
500,001元至1,000,000元 13,550元+争议金额500,000元以上部分的1%
1,000,001元以上 18,550元+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5%
二、案件处理费收费办法
争议金额(人民币) 案件处理费(人民币)
5万元以下 最低不少于 1,250元
5万元至20万元 1,250元+争议金额5万元以上部分的2.5%
20万元至50万元 5,000元+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2%
50万元至100万元 11,000元+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1.5%
100万元至300万元 18,500元+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0.5%
300万元至600万元 28,500元+争议金额300万元以上部分的0.45%
600万元至1,000万元 42,000元+争议金额600万元以上部分的0.4%
1,000万元至2,000万元 58,000元+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3%
2,000万元至4,000万元 88,000元+争议金额2,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2%
4,000万元以上 128,000元+争议金额4.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15%
仲裁费用表中的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申请仲裁时争议金额未确定的或情况特殊的,由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或仲裁委员会分会秘书处根据争议所涉及权益的具体情况确定预先收取的仲裁费用数额。
仲裁委员会除按照本仲裁费用表收取仲裁费外,可以按照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收取其他额外的、合理的实际开支。
相关阅读:
江苏连云港律师特别推荐:孙建律师
江苏连云港律师特别推荐:孙建律师 孙建律师,1966年10月生,江苏省东海县人,南京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中级职称。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东海分所律师, 执业证号:13207200910444349。本人在律师执业中,敢于直言,曾打赢了25万元假欠条案、房屋侵权纠纷案、调解……[更多]
有关仲裁的辅助费用用仲裁员实际费用
仲裁的辅助费用用仲裁员实际费用 仲裁的辅助费用 因为案件审理的需要,在某些情况下会发生一些辅助办案费用,该部分费用将由当事人承担。这些费用包括:翻译费、记录费用、通讯费用、开庭室费用等。 翻译费是经常会发生的费用,尤其是在涉外案件中当事人选定……[更多]
关于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收费标准及收费须知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收费标准及收费须知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按规定缴纳仲裁案件受理费和仲裁案件处理费。 1、当事人凭立案组出具的上海仲裁委员会交款审核单(一式二联)缴费。 2、当事人缴纳仲裁费有下列三种付费方式可供选择: A、直接缴付现金; B、直接使……[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及审查期限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为正确执行我国加入的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称纽约公约),现对人民法院依照《纽约公约》规定,承认和执……[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