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瑞生律师—年满60周岁误工费还能不能得到赔偿?

2015年04月15日14:56        熊晶晶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年满60周岁误工费还能不能得到赔偿?

  核心摘要:交通事故后(被人撞伤),保险公司以当事人年龄已满60岁而不赔误工费。

       关键词:交通事故   赔偿   人身损害     家庭律师

       法帮网咨询:前不久我父亲出了一场交通事故,被人撞伤,住了二十多天的院,责任认定书认定的对方负全责,可保险公司却说我父亲已年满60周岁,不应该再赔误工费,可是我父亲受伤之前一直在建筑队工作,请问我父亲的误工费能够得到赔偿么?下面就由法帮网小编为您解答。

  损害赔偿律师范瑞生解答: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时间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的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从上述规定可知,我国法律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计算的条款,更没有规定年满60岁后就没有误工费。

  其次,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损失,其具有一种补偿的性质,计算标准只与受害者是否耽误工作减少收入有关,跟年龄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即使是年满60周岁,只要还在创造价值,有实际收入,并且能够证明该收入的,就应该得到合理的误工补偿。

  再次,劳动权是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法律并没有规定年满60周岁就不能劳动。相反,在现实中,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大多年满60周岁的人都在为了家庭的生活而继续奔波劳动,其劳动收入仍是整个家庭唯一或是主要生活来源,如果误工损失得不到赔偿,其家庭的生活保障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综上,可见,你父亲只要能够证明他的误工损失的,保险公司主张年满60周岁就不赔偿误工费是不合理的。

法帮网—临汾损害赔偿律师范瑞生

范瑞生

  手机号码:13835761014

  执业证号:11410201110582242

  执业机构:山西隆鑫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福利巷25#2单元202

  邮 箱:913267536@qq.com

  范瑞生律师,资深律师,山西隆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1410201110582242范律师从业以来,始终从严要求自己,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执业过程中成功代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尤其在公司及私人法律顾问-重大刑事辩护-各类合同-房地产-股权争议-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 -债务纠纷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曾先后担任了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维护工作,以精湛的业务、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办案精益求精,尽职尽责,情理法理融会贯通,有理有据仗义执言, 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范瑞生律师愿以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水准的法律服务。

        http://913267536.fab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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