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志锐律师:故意伤害罪的怎么样赔偿?

2015年04月23日10:51        孙亚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故意伤害罪的怎么样赔偿?

  核心摘要:故意伤害罪如何赔偿呢?下面就由法帮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关键词:家庭律师 故意伤害 刑事辩护

  法帮网咨询: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那么,故意伤害罪如何赔偿呢?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伍志锐解答:故意伤害罪的经济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具体赔偿细则如下。

  一、医疗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二、误工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三、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法帮网—南宁刑事辩护律师伍志锐:

伍志锐

  手机号码:13077797853

  执业证号:14501200820745137

  执业机构: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洲路11号金旺角1103

  邮 箱:294037389@qq.com

  伍志锐,资深律师,中南政法学院、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毕业,现任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 、广西警察协会理事、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南宁市优秀律师。

        http://wuzhirui.fabang.com/

  相关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何以“厚民薄刑”?

  人身损害赔偿,何以“厚民薄刑”? 《新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更多]

  受害人当场死亡,死者是否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受害人当场死亡,死者是否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如果被害者当场死亡,死者是否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学者指出,“一个人被杀死的人不会遭受任何损害,这种说法似乎有些嘲讽的味道,然而这却是为欧洲各国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唯一的例外仅在葡萄牙,该国法院认……[更多]

  李海律师: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样的?  

  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样的? 核心摘要 :工伤的赔偿金额数目该怎么算?下面就由法帮网小编为您解答。 关键词:家庭律师 损害赔偿 工伤 法帮网咨询: 工伤的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我们自己该怎么算出赔偿金额? 太原损害赔偿律师李海解答 :工伤赔偿标准,又……[更多]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损害赔偿的范围即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对人身和财产造成的直接损害,应当全部赔偿;对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更多]

  无过错的一方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的一方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损害赔偿知识知识排行榜
损害赔偿知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