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有哪些?
核心摘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帮网小编为您解答。
关键词:家庭律师 行政诉讼
法帮网咨询:行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具有中国特色行政原则,同时也是我国行政处罚制度中的重要原则,它是保障我国法律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之一,也就是对那些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行政处罚。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可以减少犯罪,维护世界和平稳定。那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有哪些?
桂林行政诉讼律师张子维解答:行政机关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手段之一就是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必须明确,给予行政处罚,决不单纯是为了惩罚。对罪犯判处刑罚,还要强调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使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对一般的违法者给予行政处罚,更应强调教育,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和广大人民进行教育,提高法制观念,使广大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必须指出,保障法律贯彻实施,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要靠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要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也才能有群众基础。当然,对少数违法分子,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目的,决不是单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
法帮网—桂林行政诉讼律师张子维:
手机号码:13878352627
执业证号:14503201010925688
执业机构:广西桑江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行政诉讼
地 址:广西桂林龙胜县城华龙街34号
邮 箱:466762007@qq.com
张子维律师曾在政府司法部门从事了十多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为各类弱势人群办理过各种法律援助代理案件,如民事方面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山林水利土地权属、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刑事方面的盗窃、抢劫、打架斗殴、贪污受贿等,民告官行政方面的土地征用征收、房屋拆迁补偿、乱罚款 不作为等,了解熟悉国家和政府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累了大量的打官司(代理案件)实践经验。真诚实在,公道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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