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樱子律师:工伤认定为什么规定“48小时”?
核心摘要:一旦在工作中倒下,抢救不要超过“48小时”。因死亡距离发病超过48小时,未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48小时”的用意在哪以下就由法帮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对职工生命权益保障的工伤认定时间限定问题。
关键词: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劳动纠纷律师
法帮网咨询:为什么工伤认定为“48小时”,工伤认定“48小时”的用意在哪?
陕西西安劳动纠纷律师赵樱子解答:工伤认定“48小时”的由来,我国在工伤立法上经历了从狭窄到宽泛、再由宽泛到狭窄的转变。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伤害为工伤。劳动者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后,就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付。
1996年10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将工作中的突发疾病纳入工伤范畴。该《办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工伤。”
到了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规定又变为严格,还在条文中加入了“48小时”的认定时间限制。
2004年11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写道:“突发疾病”中的疾病包括各种类型的疾病,“48小时”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的时间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的“第一次抢救治疗”缩短为“第一次诊断后的48小时”。自此,工伤认定“48小时”的规定正式建立并沿用至今。
为何要限定48小时?
为何《工伤保险条例》要限定48小时,又为何不是72小时、96小时?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将工伤分为典型工伤、视同工伤和不得认定为工伤三种情况,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
为什么要强调突发疾病呢?这里主要想强调与工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时,也就是劳动者个人身体健康突然出现问题而导致的疾病不能“视同”工伤。
法条中淡化了原因,只是强调了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这两个与工作间的关联性。实际上这是扩大保护,是想保护那些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伤亡情形的劳动者。
为何要限定48小时呢?如果工伤保险认定的范围过宽,对用人单位不利,认定的范围过窄,则对劳动者不利。在立法时,48小时是整个抢救过程的黄金时间,为了便于操作,就规定48小时作为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
工伤与否,赔偿差距悬殊
“限定48小时”这条认定标准因其过分偏重死亡时间、缩小了工伤认定的范围、缺乏人道主义法律的导向作用等原因,自2004年实施起就存在极大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有律师表示,他在代理案件中发现,“工伤认定48小时”常常导致“用人单位利用现代医学技术将病人的死亡时间拖至48小时以后”和“患者家属在近48小时时不再给予抢救”的情况。
“受伤害职工家属和用人单位都可能恶意利用该条款造成人为悲剧。背后的原因是工伤与非工伤,赔偿金额存在巨大差别。”王律师说。
对于因工死亡职工待遇,根据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抢救产生相关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以及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非工伤死亡的相关待遇,包括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抢救产生医疗费用(全部由死者医疗保险承担)、丧葬费(2个月企业职工月均工资)以及一次性救济金(按照其最高标准,供养三人以上则为12个月死者工资)。
法帮网-陕西西安劳动纠纷律师赵樱子:
手机号码:13669225852
执业证号:16101201111141145
执业机构:陕西维谨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劳动纠纷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地 址:6500|6510
邮 箱:yingzi_jean@163.com
赵樱子律师,女,回族,法学学士,200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便从事于法律服务工作,现为陕西维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陕西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房地产策划师联谊会陕西分会筹备处荣誉会员。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土地、房产、合同、离婚、遗产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财产纠纷案件。赵樱子律师以丰富的办案经验,扎实的理论功底,严谨踏实的办案作风,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身为少数民族律师,为回族坊间多起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为民族稳定与团结作出贡献。
相关阅读:
工伤认定的范围
工伤认定的范围 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更多]
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
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被告)孙某。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印刷厂。 孙某于1997年2月25日起被某印刷厂招用从事印刷工作。同年10月7日,因违章操作,孙某右手被绞入印刷机中,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孙某为保住右手,又两次……[更多]
工伤认定应当属地管辖还是统筹地管辖?
工伤认定应当属地管辖还是统筹地管辖? 外地某施工企业在北京承揽项目时,施工单位职工将分揽的项目与在京老乡共同完成,结果老乡发生工伤事故。受伤害者向北京某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该劳动行政部门也认定其为工伤。施工企业不服将劳动保障部门诉之法庭,结……[更多]
工伤保险制度及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制度及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更多]
中国劳动安全卫生及工伤保险制度反思与选择
中国劳动安全卫生及工伤保险制度反思与选择 一、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现状 从总体上讲,我国的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率是长期偏高的。改革开放以来基本上呈现持续上升的势头。例如,2000年1-12月末全国煤炭生产死亡5798人,比上年同期减少601人,下降9.39%,但重……[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