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斌龙律师:擅自将作者的作品上传到网上属侵权吗?
核心摘要:阅读到一本好书,是否可以不经作者的同意私自分享给好友?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之一是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下面,法帮网小编为您介绍。
关键词:著作权人、侵权、著作权侵权认定
法帮网咨询:在互联网盛行的时代,各方利益主体自觉维护和划定权利和义务边界是极其重要的,在充分享受网络技术成果时,亦要注重加强对知识产权新客体的保护。那么,擅自将作者的作品上传到网上属于侵权行为吗?
浙江台州知识产权律师潘斌龙解答: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1、著作权侵权行为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
2、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45条和第46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3、著作权侵权行为须具备的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4、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征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
法帮网-浙江台州知识产权律师潘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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