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群律师:离婚时将共同股权转至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否有效 ?
核心摘要:离婚时将共同股权转至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否有效 ?下面就由法帮网小编为您解答。
关键词:婚姻家庭 离婚 财产分割 家庭律师
法帮网咨询:离婚时将共同股权转至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否有效 ?
西宁婚姻家庭律师杨群解答:在实践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夫妻共同股权处理办法:夫妻离婚时把股权当作房产或存款来处理,双方决定将这部分财产划转至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其子女成年以前,该股权交给夫妻一方托管,由其父或母代行股东权利。此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呢?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首先,对该股权的划转,除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以外,应当征得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注:如果持有的是股份公司股票,无需考虑此问题。)
其次,未成年人当股东是否合法。《公司法》没有对股东的行为能力作明确要求,不过笔者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当股东并不违法。《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既然可以继承,应该也可以赠予。对于《公司法》中提到的“合法继承人”,并未规定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因此未成年人也可以受让股份。
法帮网—西宁婚姻家庭律师杨群:
手机号码:18697246918
执业证号:16321201110454528
执业机构:青海同光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合同审查
邮 箱:cxzm06@163.com
杨群律师,青海民族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功底。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起开始做专职律师,现执业于青海同光律师事务所。担任企业、团体、个人法律顾问;主要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合同纠纷、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金融担保纠纷、离婚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民事和行政诉讼代理、公司实务非诉讼法律服务具有娴熟的执业技能和高超的实务处理手段。在执业的几年中,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及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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