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丽红律师: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可认定工伤?
核心摘要:企业内部承包合同,顾名思义,就是企业与内部职工之间签订的为完成一定生产(销售)任务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内部常见的生产经营方式之一,长期以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作为经济合同案件,适应《经济》来处理,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有着明显的区别,二者的法律性质迥然不同。下面法帮网小编为您介绍。
关键词:工伤、承包合同、经济法
法帮网咨询: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在法律特征上有所差别,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可认定工伤?
北京朝阳区劳动纠纷律师宋丽红解答:企业内部承包合同,顾名思义,就是企业与内部职工之间签订的为完成一定生产(销售)任务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内部常见的生产经营方式之一,长期以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作为经济合同案件,适应《经济合同法》来处理。
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在法律特征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主体范围不同。经济合同的主体是作为平等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成为经济合同的主体时,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组织。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和与之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者之间具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属于不平等主体。
(二)客体范围不同。经济合同的共同客体是社会经济秩序,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共同客体是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三)内容范围不同。经济合同的内容主要有购销、建筑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和财产保险等。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只是该企业生产、经营环节和与之有关的内容。
(四)担保方式不同。经济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目前尚无合法的担保方式,保证金、抵押金和风险金等均被劳动法明文禁止。
(五)履行方式不同。由于经济合同主体之间相互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只是按照合同的约定以自己的意志独立履行义务,除受合同的约束外,不受对方意志的约束,而且可以委托他人履行义务。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主体之间相互有隶属关系,劳动者一般是使用企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工具,按照企业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亲自履行义务,劳动者除受合同的约束外,还要受企业意志的约束。
(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解除合同、价格制裁、定金制裁和给付逾期保管费等。违反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和支付赔偿金,以及接受用人单位的行政处分。具体表现形式往往是扣发工资、奖金和行政处分。而且由于劳动者一方支付能力的限制,支付赔偿金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按损失大小酌情赔偿。
通过对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特征性的对比分析可以认识到,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一方和与之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一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完成一定生产任务而订立的协议。作为劳动者,劳动是谋生的手段,劳动者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过程即是劳动者完成生产任务的过程;劳动者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义务所获得的报酬,是等量劳动领取的等量报酬,体现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具体表现。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劳动者在与企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与经济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最为接近。所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理应受劳动法调整,而不能适应经济合同法。
法帮网-北京朝阳区劳动纠纷律师宋丽红:
手机号码:13552390620
执业证号:11101200711273685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 公司法务
地 址: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5号楼1502
邮 箱:slhlawyer@126.com
丽红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本科毕业于湖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双重执业背景处理医疗纠纷得心应手。为当事人代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和解、调解、鉴定、诉讼等,为患者和医疗机构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执业以来,代理医疗侵权案件涵盖内、外、妇、儿、五官、整形、影像等几乎所有医学专业学科,凭借扎实的医学功底、实力雄厚的各科权威医学专家顾问智囊团和专业的法律理论知识、严密的思维逻辑及娴熟的诉讼技巧,使许多案件峰回路转,反败为胜。曾代理数十件医疗纠纷案件。宋丽红律师深谙医疗法律、法规,对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十分了解,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相关阅读:
赵樱子律师:工伤认定为什么规定“48小时”?
赵樱子律师:工伤认定为什么规定48小时? 核心摘要: 一旦在工作中倒下,抢救不要超过48小时。因死亡距离发病超过48小时,未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48小时的用意在哪以下就由法帮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对职工生命权益保障的工伤认定时间限定问题。 关键词:工伤……[更多]
工伤认定的范围
工伤认定的范围 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更多]
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
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被告)孙某。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印刷厂。 孙某于1997年2月25日起被某印刷厂招用从事印刷工作。同年10月7日,因违章操作,孙某右手被绞入印刷机中,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孙某为保住右手,又两次……[更多]
工伤认定应当属地管辖还是统筹地管辖?
工伤认定应当属地管辖还是统筹地管辖? 外地某施工企业在北京承揽项目时,施工单位职工将分揽的项目与在京老乡共同完成,结果老乡发生工伤事故。受伤害者向北京某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该劳动行政部门也认定其为工伤。施工企业不服将劳动保障部门诉之法庭,结……[更多]
工伤认定标准条例
工伤认定标准条例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⑵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⑶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更多]
工伤认定标准详解
工伤认定标准详解 问:我原在一企业开车.不久前,我行车途中发生事故,造成我下肢残疾.我被认定为负事故全部责任.我想申请工伤待遇,但有的人说负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吗? 答:对该问题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劳办发〔1996〕28号第7条原来规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