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攀律师:涉外收养的两大要件是什么?
核心摘要:涉外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下面法帮网小编为您解答。
关键词:涉外收养、被收养人、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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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婚姻家庭律师李攀解答:涉外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本书所说的涉外收养是狭义的涉外收养。
1、涉外收养的实质要件
涉外收养的实质要件,是指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收养中国儿童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收养中国儿童,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具备中国收养法规定的成立收养关系的一般实质要件,此与国内收养无异。
2、涉外收养的形式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1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4条至第21条规定了涉外收养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即涉外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
法帮网-北京海淀区婚姻家庭律师李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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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攀律师,联系电话:13911658020。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拥有娴熟的办案技巧,能准确及时的为客户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最佳的解决方案。李攀律师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始终以客户利益为中心,以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己任,深受客户的信赖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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