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冲律师:2015年法律对人身的隐私权的保护制度是怎样的?

2015年06月09日16:43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马冲律师:2015年法律对人身的隐私权的保护制度是怎样的?

  核心摘要: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护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由于我国民事法律尚未正式承认隐私权,也未对隐私权的概念、内涵、外延和受保护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立法上属于空白。下面法帮网小编为您介绍。

  关键词:隐私权、名誉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

  法帮网咨询:2015年法律对人身的隐私权的保护制度是怎样的?

  天津南开区人身损害律师马冲解答:完善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隐私权法律制度:

  1、将隐私权独立于名誉权之外,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单独立章作出规定。把隐私权纳入人格权保护范围,一方面使公民明确个人的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护隐私权的自觉性,做到有法可依,推动法制建设。另一方面使司法、执法机关有法必依,以法律强制手段制裁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实现对公民人格权的深层次保护。

  2、应明确界定隐私权的保护范围。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生活隐私。应涵盖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隐私。作为一个人,既是社会的一部分,又是独立的个体,不能以社会需要来过多地限制甚至剥夺个人的隐私权。即使是一名政治家、社会活动家也应当有他个人的隐私范围。这个范围在立法中应予明确界定。二是人身隐私。比如个人身体的残疾、患有的疾病,包括高矮胖瘦、丑陋恶习这些表现于外的人身状况虽不是秘密,但也应当作为个人隐私不允许恶意中伤、打听、窥探、传播和宣扬。三是住宅隐私。因为住宅涉及公民生活的安全和安宁,所以未经同意不得对他人的住宅进行窥视、打探、盯梢、骚扰或者对住宅的位置、外观进行拍摄、宣传等,否则应当认定为侵犯住宅隐私权。四是身份隐私。如个人的年龄、经历、家庭与社会关系、工资收入等,都应确定为隐私权的保护内容。负有管理这些材料档案职责的组织和个人,非经法定程序或当事人允许不得对外泄露和宣传。五是言论隐私。一个人的言论是特定环境制约的,扩大了这一范围就可能对该发言者造成伤害或不良影响。而且人的言论中也包含有个人隐私的内容,某人在某种环境中道出自己的隐私,仅证明他在此时此地放弃了该隐私权,如果他人超出了该范围予以传播,则应认定为侵犯了言论隐私权。言论隐私中还应包括通讯隐私,包括个人的电报、信件、传真、电话号码等通讯情况应受到隐私权的保护。为保护言论隐私权,还应当赋予公民沉默权,即使是新闻部门也不能借口公共利益的需要强迫采访他人,侵犯个人的言论隐私权。总之,在隐私的内容上,只要是不违法的个人私事,行为、习惯、言论都要受到应有的保护,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使隐私的保护范围逐步深化、细化、量化,以达到对隐私权更广泛的深层次的保护。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力度是体现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和法制程度的重要标志。

  法帮网-天津南开区人身损害律师马冲:

  

马冲

  手机号码:15122692185

  执业证号:11201201110294559

  执业机构:天津安邦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广林园七号楼502室

  邮 箱:1342425272@qq.com

  马冲律师,天津安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市优秀青年法学家、英国律师协会法律硕士、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访问学者、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律讲堂》特邀专家、天津市民政局婚姻家庭维权特邀专家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诉讼与非讼经验丰富。尤其在商事合同、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婚姻继承、房间纠纷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

  http://machong022.fabang.com/

  相关阅读:

  陈召律师:谈隐私权的相关规定

  ……[更多]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区别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区别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名誉权的主体是公民或法人;客体是民事主体就其能力、品质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包括品德、才干、信誉、商誉、功绩、资历和身份等方面的评价;主要……[更多]

  隐私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隐私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由于《民法通则》尚未规定隐私权为具体人格权,侵害隐私权的违法性,应依宪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确认。《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更多]

  隐私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隐私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由于《民法通则》尚未规定隐私权为具体人格权,侵害隐私权的违法性,应依宪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确认。《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更多]

  隐私权的争议有哪些

  隐私权的争议有哪些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更多]

  生命健康权与隐私权

  生命健康权与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更多]

  为了健康权就得放弃隐私权?

  为了健康权就得放弃隐私权? 12月1日下午,北京朝阳法院二次开庭审理了北京市首例患者状告医院侵犯隐私权案,法院依法驳回了温小姐的诉讼请求。对法院的判决,笔者不好评论,但对律师所认为的 “在患者就医时,生命健康权应该比隐私权更为重要。如果承认前者……[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人身伤害赔偿知识排行榜
人身伤害赔偿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