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绍斌律师: 2015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2015年06月10日16:38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秦绍斌律师: 2015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核心摘要: 2015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职工?下面就由法帮网小编为您解答.

  关键词: 劳动纠纷 家庭律师 旷工 辞退

  法帮网咨询: 2015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昭通劳动纠纷律师秦绍斌解答: 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旷工几天单位就能辞退职工的规定,实践中每家单位都有自己对这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讲职工旷工三天的,那么单位就能辞退职工了。同时,单位还不需要支付职工相应的补偿金。

  法帮网_ 昭通劳动纠纷律师秦绍斌:

秦绍斌

  手机号码:18388701970

  执业证号:15301201410427411

  执业机构: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256号

  邮 箱:373126910@qq.com

  本人在大学期间就读汉语言文学专业,自学法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先在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执业,而后转于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 所执业。 主要服务业务:免费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法律文书;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代理;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民事纠纷;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文学塑造了我的涵养,法学铸就了我的灵魂。“学以致用,以法律手段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是我的职业宗旨!

  相关阅读:

  湖南一教师怀孕5月遭辞退 校方称其旷工7天

  湖南一教师怀孕5月遭辞退 校方称其旷工7天 郭蓉(化名)站在学校楼道口,辞退事件对她打击很大。(记者 欧阳天 摄) 郭蓉是湘潭状元教育中心的一名班主任老师。近日,她向湘潭晚报投诉称,今年3月底,学校将怀孕5个月的她辞退,她要为自己讨个说法。而培训学校解……[更多]

  请人代班能算旷工吗?

  请人代班能算旷工吗? 刘某系某染织厂固定工,1995年5月染织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刘某与染织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纺织行业不景气,企业效益欠佳,刘某便在外搞起了第二职业,从此,刘某的劳动纪律观念开始淡薄,经常是在厂里转一圈就走,有时甚……[更多]

  厨师集体旷工 一元道歉和解

  厨师集体旷工 一元道歉和解 位于北京方庄的一家餐馆的厨子在厨师长的带领下集体旷工,双方协商不成进行了劳动仲裁。近日,该餐馆将这位原厨师长起诉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他赔偿其率众旷工给餐馆造成的损失14.6万元。本案经法院调解,双方当庭和解。……[更多]

  事业单位员工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可解聘

  事业单位员工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可解聘 根据《条例》,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更多]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前有旷工行为,企业是否可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并”处理?

  1994年2月8日劳办发(1994)47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疑难问题的复函》规定:职工在到达退休年龄前有旷工行为,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时给予处理。若企业未及时处理,而职工已到达退休年龄,则企业应予办理退休手续,终止劳动关系。……[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劳动纠纷】试用期工资该怎么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合同解除与终止知识排行榜
合同解除与终止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