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群律师:生育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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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婚姻家庭 生育保险 家庭律师
法帮网咨询:生育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西宁婚姻家庭律师杨群解答:(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
(5)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
(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而缴纳。
法帮网—西宁婚姻家庭律师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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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6321201110454528
执业机构:青海同光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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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群律师,青海民族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功底。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起开始做专职律师,现执业于青海同光律师事务所。担任企业、团体、个人法律顾问;主要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合同纠纷、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金融担保纠纷、离婚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民事和行政诉讼代理、公司实务非诉讼法律服务具有娴熟的执业技能和高超的实务处理手段。在执业的几年中,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及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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